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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环境局**分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11日—2026年2月24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3—****707 传真:0913—****700
通讯地址:****环保局开发股715500
邮箱:****@163.com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年产6000吨光伏切割液项目 | **县高新区 | **** |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该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开发区,租用**莱特光电现有溶媒车间的厂房,溶媒车间总占地面积 1176m2,钢混结构。本项目租用厂房东南角,建筑面积 210m2(共三层,单层面积 70m2),使用搪瓷搅拌釜和膜过滤器等生产设备,建设年产 6000 吨光伏切割液生产线,本项目公用辅助工程、储运工程依托**莱特光电现有工程。项目总投资30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的5%。 | 报告表类项目,无需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