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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序号4)整改验收公示
一、整改任务
2021年至2024年,**市深层地下水超采区水位逐年下降,合计下降2.43米。
二、整改实施主体
****政府
三、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工作方案。按照省市要求,制定了《**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2025年实施方案》,细化整改措施、落实责任落实。二是强化监测井管控。加强与水文部门的沟通对接,印发了《**县2025年下半年地下水管控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明确管控目标和工作措施。三是严格取用地下水管控。建立完善了**县深层地下水位监测井包联等制度机制,加强日常监督,加大排查力度,从严压实超采治理责任体系。四是提高引水调水能力。按照“能调尽调、能引尽引、能补尽补”的原则,2025年以来已引调黄河水200万立方,引调卫**水5100.6万立方,保障灌溉期最大程度使用地表水,缓解地下水超采形势。五是抓好农业节水。坚持超采治理与粮食生产统筹推进,制定了《**县2025年度季节性休耕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时间为2025年9月至2026年6月。
整改成效:目前**县各项压采措施已落实到位,地下水位呈稳步回升趋势,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四、验收情况
****政府按照《**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落实了该问题相应整改措施,达成整改目标,已完成该问题的整改任务。****水务局对该问题整改情况的验收,于2026年2月11日取得《****水务局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4)整改情况的验收意见》,同意该问题通过整改验收。
公示日期:2026年2月11日--2026年3月1日
监督电话:****水务局 ****667
****委员会办公室 ****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