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组团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经开区**组团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概况
规划名称:**经开区**组团
建设地点:**区
规划内容:规划面积为15.59km2,四至范围:东南边界为茶涪路支线,西北边界、东北边界为长**线,西南边界为**长江二桥。**组团分为A标准分区、B标准分区、C标准分区和重钢片区。
二、规划单位相关信息
规划单位:****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市**区菩提街道菩提东路2776号科创园A栋
联系人:罗老师
电话:023-****0165
三、规划环评编制单位相关信息
规划环评编制单位:****
地址:****岸区**大道临10号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023-****6019
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方式,直接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获得,具体网址: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件、邮件、电话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我单位,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请公民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经常居住住址等信息;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公众参与过程中提供准确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效联系方式及地址等信息,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在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单位或规划环评单位提出与规划环境影响相关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