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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见招标文件 |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一期)项目(项目编号:****)澄清如下: 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4现已变更成: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须具备省级及以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本项目技术标不采用“暗标”,现取消投标人须知前附录第10.7.1注意事项第3、技术标采用量化制的,实行“暗标”方式评审。投标人应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排版和封装,不得有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信息的相关内容,不得出现特殊标记符号。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不得对技术标部分进行电子签章。 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澄清与修改公告日期:2026年2月10日。 招标人:**** 地 址:**县茅坪镇金****集团综合楼 联系人:姜女士 联系电话:151****054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茅坪镇天问路24号 联系人:李艳 联系电话:135****29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