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原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护村坝水毁重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护村坝水毁重建工程
项目地点:**市****司乡、狼牙山镇、蔡家峪乡、坡仓乡等23个乡镇146个村庄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重建**境内23个乡镇146个村庄水毁的护村坝,总长度共计62.9km,其中重力式挡墙长度30.7km,仰斜式挡墙长度32.2km,工程内容包括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碎石垫层铺筑、浆砌石砌筑。皆在原址进行恢复。
公示时间: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3月1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312-****395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下载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