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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向我单位申报了和****处理厂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为了执行空间规划公开公示的相关规定,履行规划公众参与的权利和义务,充分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管理办法》,现将该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
**县**东北三合镇虎家村。
二、拟用地面积
本项目拟用地总面积为1.7327公顷。
三、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规模为**处理规模为10000m3/d****处理厂一座,总建筑面积3304.38平方米,计容面积3954.23平方米,建构筑物占地面积6564.68平方米,绿地面积4694.05平方米,道路场地面积6068.22平方米。绿地率27.09%,容积率0.23,建筑系数37.89%,配套建设DN600-DN800Ⅱ级钢筋混凝土污水收集管线6.7公里。
四、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2月24日。
五、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县二号统办楼708室(单位需盖公章,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申请听证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单位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方案及放弃听证权利,我单位将依法作出相关行政许可。
联系地址:**县二号统办楼708室
联系电话(传真):0930-****10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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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