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县道家片区控制性详细规D02-08地块局部用地性质调整论证报告公示

审批
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康乐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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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道家片区控制性详细规D02-08地块局部用地性质调整论证报告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2-10 10:37
一、项目背景

为****中心**的综合服务功能与商业活力,提升城市商业能级、完善公共配套,并作为激发片区活力,将单一的居住转向商业服务,有助于形成功能互补、集约高效的片区结构,强化中心**的辐射带动能力,成为促进产城融合的重要引擎,有效提升土地利用效益与城市品质,通过对原控规相应规划用地性质进行适当调整,以满足县城发展的需要。

二、区位概况

本次拟调整的范围位于苏家集河的北侧,东侧150米处为****医院,北侧为国道310,该道路现状宽度为16米,根据看**县2024年变更调查成果,现状用地为其他林地和水浇地,面积合计为13347.46平方米(合20.02亩)。

各类城市市政配套设施沿国道310敷设至调整区范围,周边市政配套设施良好,便于调整区域的开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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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拟调整范围区位示意图 图:拟调整范围内土地利用现状图

三、本次调整内容

(一)原控规方案

本次规划调整范围位于《**县道家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原控规的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

表:原控规用地指标

地块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高度

机动车位

****

R21

住宅用地

57794

1.7

30

32

20

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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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原控规图则

(二)调整方案

本次规划调整范围位于《**县道家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内,原控规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

由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完成批复,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拟调整地块周边路网、地块划分及土地利用规划较《**县道家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发展重大调整。本次拟调整用地的范围也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行划定,为保证本次调整后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划顺畅衔接,因此,本次调整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路网结构,仅对用地性质进行调整,并依据《**省城镇规划技术规程》(试行)给予控制指标。

调整后,该地块编号为TZ-01,****中心**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启动后,拟调****中心**详细规划重新编码,****中心**详细规划成果。

1.调整方案

(1)将拟调整范围内居住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

(2)调整前后总用地面积不变,未涉及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

表:调整后控制指标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高度

机动车位

调整后

B11

商业用地

13347.46

2.5

45

20

24

62

(3)建筑后退

主干道及次干道两侧不小于10米,支路两侧均不小于5米,西、东、南后退相邻地块用地边界距离为5米。

(4)道路禁止开口控制

沿城市规划道路设置机动车出入口,出入口距离国道310交叉口不宜小于70米,距离北滨河路交叉口不宜小于70米,出入口应设置在国道310侧。

(5)道路交通

拟调整地块周边路网落实《**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路网结构。

本次规划调整后,停车设施按照《城市停车规划规范》(GB/T51149—2016)相关控制指标进行控制,确定拟调整地块机动车停车位62个,并安排不少于停车位总数10%的充电车位,其余车位需具备充电设施安装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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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调整后规划用地图

四、调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调整的必要性

1、提升土地利用效率,以功能复合释放土地价值的需要

2、推动重点项目落地,支撑县域特色产业发展

3、落实上位规划,优化中心**空间格局

(二)调整的可行性

1、修改后不影响原有居住功能的使用

2、拟调整范围用地尚未按规划实施,现状以空地为主,具备控规修改条件

3、用地性质修改后,对周边道路交通设施影响不大

4、用地性质修改后,对周边市政设施影响不大

五、结论

通过以上对修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两方面的综合研究论证,得出结论:

1.通过调整,可以加快项目落地,****中心**结构优化和城市建设,提升城市形象,促进产业发展,因此,本次调整是必要性的。

2.本次调整在国土空间规划和详细规划不符的内容均在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之内,属于积极的正向调整,因此本次调整具有可行性。

3.****中心**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启动后,本次****中心**详细规划成果。

综上所述,本次调整是必要的、可行的。

六、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30天(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3月10日)。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单位需盖章,个人需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调整或放弃权利。

联系电话:0930-****482

联系地址:**县南滨河路(****)

邮编:731500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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