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六盘水远宏煤矸石新型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万块煤矸石环保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拟审批公示

审批
贵州-六盘水-水城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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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年产50万块煤矸石环保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2-02

2026年2月2日,我局拟对****年产50万块煤矸石环保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并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2日-2026年2月5日(报告书5个工作日/报告表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8-****369

通讯地址:**省**市**区****市综合体9号楼9楼

邮 编:553000

1、建设项目名称

****年产50万块煤矸石环保砖项目

2、建设地点

**市**区老鹰山街道木桥村水钢闲置工业用地

3、建设单位

****

4、环评编制单位

**山水永秀****公司

5、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属于**项目,位于**市**区老鹰山街道木桥村水钢闲置工业用地,租赁******公司****公司闲置场地作为生产、办公用地。项目外购煤矸石、砂石、水泥作为原料,其中煤矸石经破碎后与砂石、水泥、水混合搅拌、成型、自然晾干养护后即为成品煤矸石环保砖,建成后年产50万块煤矸石环保砖。

6.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一)施工期

施工期主要建设原料堆场、生产车间、养护区及成品堆场、办公楼,配套建设环保设施。

1.大气环境

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原料堆场扬尘及施工扬尘、车辆运输扬尘及汽车尾气。

水泥堆放于封闭的房屋内,并且内部采用篷布遮盖,搬运原料职工均佩戴防尘口罩后作业;砂石起尘量较少,主要采用洒水抑尘的措施;建设单位采取边洒水边施工并定期清扫施工场地、设置施工场地临时围挡等措施;封闭施工,按规定设置符合安全、牢固、美观等要求的围挡;硬化后的路面、地面不得有浮土、积土,遇到干燥和大风天气时,喷水降尘,保持路面、地面清洁;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及设备现场装卸及使用时,采取遮挡洒水等有效降尘措施;采取地面清扫及洒水抑尘措施;项目施工期间运输车辆禁止超载,不得使用劣质燃料。

采取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厂界施工废气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施工场地PM10无组织排放可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要求。

2.水环境

施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场地废水。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周边居民旱厕收集后由当地居民定期清掏作农肥;施工废水经临时三级沉淀池(80m3)收集后回用于施工设备冲洗或搅拌设备冲洗,不外排。

3.声环境

合理安排时间:严格按规范施工,制定好施工组织计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施工时较大声源设备应尽量避开休息时间施工;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高噪声施工时间应安排在昼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将高噪声设备置于远离敏感点一侧;适当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限制车辆夜间运输,运输途中路过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时,减速慢行,减少或杜绝鸣笛;在项目北侧、西南侧有四处近距离居民点分布,建设单位施工时临近居民点一侧设置施工临时拦挡,避免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标准,施工期间周围敏感点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中的昼间标准。

4.固废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来源于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安装设备产生的废包材、土建工程产生的土石方、沾染油污的废含油手套等劳保用品、危险废物(包括危废暂存间建设产生的涂料容器、施工期设备维护产生的废矿物油)。

施工产生的生活垃圾根据《**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分类收集后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废包材分类收****公司回收利用;项目区地势较平坦,无需进行场平,土石方****结构厂棚建设时基础开挖、以及雨水收集池池体开挖,产生量较少,约500m3,开挖的土石方全部回填场地低洼处,无弃土石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旧含油手套等劳保用品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起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施工期设备维护产生的废矿物油、危废暂存间地面防产生的废弃涂料容器分类收集后暂存于**的危废暂存间(面积10m2),待施工期结束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水环境

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养护废水、设备冲洗废水、初期雨水。

生活污水经改良式化粪池(有效容积10m3)处理后由周边居民定期清掏作农肥;养护废水、设备冲洗废水经废水截排水沟收集至三级沉淀池(容积80m3)处理后,回用于养护和设备冲洗,不外排;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有效容积66m3)收集、处理后回用于厂内生产(煤矸石环保砖搅拌工序)、设备冲洗、养护、车辆冲洗、厂区抑尘等,不外排。

2.大气环境

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物料堆存及装卸粉尘、水泥罐呼吸粉尘、破碎粉尘、物料输送粉尘、配料和搅拌粉尘、运输车辆扬尘及汽车尾气。

煤矸石、砂石严格堆存于封闭式(除出入口外,其余各侧全封闭)原料堆场内,堆场顶棚设置喷雾除尘装置,定期向物料喷雾降尘,采取措施后,到达厂界的物料堆存及装卸粉尘无组织排放能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无组织排放限值。

水泥罐呼吸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从仓顶排出,无组织粉尘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项目拟将煤矸石原料破碎工序用彩钢单独(全封闭),同时拟设置集气罩1台+袋式除尘器(TA001,风机量10000m3/h)1台,煤矸石原料破碎粉尘经全封闭式原料破碎工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TA001,风机量10000m3/h)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内径0.3m,DA001)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排放标准限值。

项目拟在配料机料斗旁设置雾炮机1台用于上料时喷雾降尘,同时配料机至搅拌机运输皮带采用彩钢封闭,处理后的物料输送粉尘能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无组织排放要求。

项目搅拌系统全封闭,物料经封闭皮带输送、封闭螺旋管输送至搅拌机,同时在进料处喷雾降尘、湿式搅拌;运输车辆加强维护保养,减少有害气体排放、严禁运输车辆超载,不得使用劣质燃料。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可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要求。

3.声环境

项目运营期的噪声主要为设备生产噪声及交通运输噪声等工业噪声源。噪声在室外空间的传播,受到山体阻隔、周围绿化吸收以及各种介质的吸收与反射、以及空气介质的吸收等物理作用而逐渐减弱;室内声源的传播受到生产车间及山体阻隔、周围绿化吸收以及各种介质的吸收与反射、以及空气介质的吸收等物理作用而逐渐减弱,本项目夜间不生产,建成运营后工业场地产生的噪声达到厂界处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声环境保护目标处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昼间要求。

4.固体废物

营运期固废主要为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废砖、污泥(三级沉淀池、化粪池及雨水收集池底泥)、沾染油污的废含油手套等劳保用品、除尘器收尘、除尘器废弃布袋、危险废物(生产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生活垃圾按《**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产生的废砖中,未硬化废砖直接返回搅拌机回用于生产,硬化废砖收集后直接进入破碎工序破碎后回用,无需在厂内暂存;雨水收集池污泥与三级沉淀池污泥收集后直接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无需在厂内暂存;化粪池污泥由当地居民定期清掏作农肥;项目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旧含油手套等劳保用品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起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水泥罐顶自带袋式除尘器收尘直接落入水泥罐回用做原料,不外排;除尘器废弃布袋更换后布袋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产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经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10m2)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地下水、土壤环境

项目厂区进行分区防渗,其中危废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化粪池、三级沉淀池、雨水收集池、洗车槽为一般防渗区,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企业在加强管理,强化防渗措施的前提下,污染物渗入地下的可能性极小,对区域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影响的可能性较小。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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