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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办法》及《**省实施〈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园区管理委员会申请交回国有建设使用权,现将收回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地块基本信息
1、地块位置与范围:位于塘下镇官渎村,面积786.44㎡(约1.18亩)(具体见附件:《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勘测定界图》)。
2、原土地使用权人:****政府。
3、土地用途:原用途为住宅用地,该地块空闲地,****政府土地储备。
二、收回依据与补偿安置
****人民政府协商一致,该地块土地使用权为无偿收回。
三、权利与义务告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地块范围内的一切**、改建、扩建及改变土地用途等行为均无效。
四、公告期限与联系方式
1、公告期限: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3月11日。
2、联系方式
联系人:施维
联系电话:0577-****8836
联系地址:**市万松东路 146号****616办公室
附:《**市塘下镇官渎村一号地块旧村改造工程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勘测定界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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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