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月人社监询字〔2026〕13号
******公司:
因接到你单位承建****酒店室内改造工程项目劳动者余建庆、赵谦投诉,依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之规定,****公司提交在****酒店室内改造工程项目承包工程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请于收到文书之日起7日内携带如下资料(及复印件)到**区经济大厦524室接受询问调查:
√1.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
√2.****酒店室内改造工程项目承包的工程合同,分包合同及劳务分包单位资质证明材料;
√3.按照班组提供农民工的合同、花名册、考勤记录与工资支付记录;
√4.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专户协议和开立证明;
√5.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缴纳证明或免于缴存证明;
√6.提供农民工工资核算表;
√7.****公司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编制工资支付表并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材料;
√8.提交关于余建庆、****公司拖欠其工资的核实情况说明。
逾期不到或未按要求报送有关书面材料者,我局将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特此通知。
联系人:石雯萍 联系电话:0701-****331
(公章)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