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01202601130030201的澄清修改文件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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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标书代写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开标方式 标书代写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延期后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递交时间
90
资金现金
800,000元 人民币
38,443,109.88元 人民币
CQFJSGZHPG[JS]

****学校整体提升改造工程(二标段)

答疑及补遗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学校整体提升改造工程(二标段)”答疑及补遗文件发布如下:

一、答疑部分

提问1、"13、专用合同条款14.2.1.2 计价原则的7.因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的“1)”中的“对于任一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当因工程量偏差和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偏差超过 10%时,增加超过 10%以上的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调减,调减方法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同中标综合单价下浮 5 %;当工程量减少的,减少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不调整。”不合理,此处的“下浮5%”下浮比例过大,有低于成本的风险,且减少工程量时减少部分的工程量单价也应调增,两者应对等。建议修改上述的条款内容为“……增加超过 10%以上的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调减,调减方法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同中标综合单价下浮1%;当工程量减少的,减少超过 10%以上的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调增,调增方法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同中标综合单价上浮1%。”14、专用合同条款14.2.1.2 计价原则7.因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的“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中的“2025 年第 10 期《**工程造价信息》”建议修改为“开标当期 2026 年第1 期《**工程造价信息》”。15、专用合同条款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中的“(2)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顺延工期。”此约定不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并由此产生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请修改此条款内容为:(2)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顺延工期,发生的各项费用按实办理签证计算。”16、专用合同条款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中的“(7)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此约定不妥,因发包人违约造成的暂停施工带来的工期延误及其所发生的费用损失均应由发包人承担,则请修改此条款内容为:“(7)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发生的各项费用按实办理签证计算。”17、专用合同条款18.1工程保险中“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内。”此约定不合理,按现行的法律法规(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在概算中属于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其开支列项在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建筑安装工程费属于第一部分费用)以及现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通用条款的相关规定“发包人应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投保的,因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且承包人按合同计价原则计算的工程造价中也未包含此项费用,则请修改此条款为:“18.1 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由发包人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8、投标人须知3.2投标报价“13.本工程主体结构若需混凝土,则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搅拌站。”,但所发工程量清单中,教学楼、行政楼、报告厅的室内装饰工程,园林景观工程、景观建筑工程混凝土清单的项目特征,混凝土种类均为自拌混凝土,前后矛盾,请明确。"标书代写

回复:(1)专用合同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不调整。(2)专用合同条款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信息价期数不做调整。(3)专用合同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不调整。(4)专用合同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不调整。(5)专用合同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不调整。(6)本项目不涉及主体结构,所需混凝土为自拌混凝土。

提问2、"10、专用合同条款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3)结算经相关行政部门审计(审核)完且档案移交完成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 97%,余款 3%作为质保金于缺陷责任期满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后按比例退还(详质量保修书),质保金不计息。”此条款中“按比例退还”易产生歧义。其与“15.3.3 质量保证金的退还:本工程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且无工程质量问题的,经承包人书面申请,发包人核实后 30 日内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剩余部分。”及合同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的内容均不相符,应遵循15.3.3条及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的内容的相关内容:“缺陷责任期终止后且无任何质量缺陷的,发包人应无息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建议修改此条款内容与15.3.3及附件1所述内容一致,请回复。11、专用合同条款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3.增加下列项:(1)承包人保证在施工管理过程中,不得因与分包商之间的结算纠纷或分包商拖欠民工工资产生纠纷而影响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安全,否则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负责;同时承包人不得以资金没有及时到位或资金困难等为借口停止工程进度,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如本项目存在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则发包人有权直接扣除对应的工程款用于民工工资支付。”不合理,建议修改为“3.增加下列项:(1)承包人保证在发包人未拖欠工程款的前提下施工管理过程中,不得因与分包商之间的结算纠纷或分包商拖欠民工工资产生纠纷而影响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安全,否则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负责;如本项目发包人未拖欠工程款而存在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则发包人有权直接扣除对应的工程款用于民工工资支付。(删除了“同时承包人不得以资金没有及时到位或资金困难等为借口停止工程进度,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12、专用合同条款14.2.1.2 计价原则“6.工程变更或新增项目结算办法”中涉及的“投标报价参照的 2025 年第 10 期《**工程造价信息》”因该期信息价的时间与工程施工时间相隔太远,市场价格浮动也较大,建议修改为“投标报价参照的开标当期 2026 年第1 期《**工程造价信息》”;建议将原条款内容中“投标报价中没有的人工费和材料费单价均按照2025 年第 10 期《**工程造价信息》的价格”修改为“投标报价中没有的人工费和材料费单价均按照施工当期的《**工程造价信息》”。"标书代写

回复:(1)已调整,详见补遗。(2)专用合同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不调整。(3)专用合同条款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信息价期数不做调整。

提问3、"6、因本项目的合同计价方式为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是按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发出的工程量清单有可能存在漏项清单,而在短暂的投标期提出质疑的时限内,投标人也无法准确的提出漏项项目及其工程量,则建议在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范围的约定中增加一项“(10)工程量清单漏项项目”,以使工程进度款及结算时对清单漏项项目的费用计算原则执行变更估计原则从而避免造价计算的争议,请回复。7、专用合同条款12.4.4进度款支付:“……(2)工程进度款按工程每月完成进度产值(合格工程量)的 80%支付(争议部分除外)【但:①变更涉及到的增量工程,若项目跨年的,增量部分工程费每年年底集中支付一次,当年能够完工的项目,增量部分工程费用完工后支付,支付比例为 60%;”,这里所述的“60%”支付比例过低,变更涉及到的增量工程款的支付比例应该同每月完成进度产值的支付比例按80%支付,请回复修改。8、图纸C栋D栋学生宿舍-JS-04《1-28轴改造立面图、28-1轴改造立面图》,图示外立面装饰为柔性饰面砖,且室外装修构造做法中既有真石漆饰面做法,也有柔性饰面面砖外墙的做法要求,但所发工程量清单中,外立面改造及外立面改造-全费用工程中无柔性饰面砖饰面清单项目,只有真石漆饰面清单项目,请回复明确外墙饰面是否不按立面图示柔性饰面砖饰面施工而采用外墙真石漆,否则应补充外墙贴柔性饰面砖清单项目。9、专用合同条款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2)工程进度款按工程每月完成进度产值(合格工程量)的 80%支付……(3)结算经相关行政部门审计(审核)完且档案移交完成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 97%……”,因竣工结算审核时间较长,而工程完工后,承包人面临对各材料设备供应商、劳务、分包方等工程款支付的资金压力,工程款的80%不足以支付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请招标人在上述的付款办法中增加一个付款节点:“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款的90%”,请回复。"

回复:(1)按招标文件执行,不调整。(2)专用合同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不调整。(3)外饰面均为真石漆饰面,取消柔性饰面砖做法。(4)专用合同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不调整。

提问4、"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支付担保栏内的“不提供”及专用合同条款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中的“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不提供。”显失公平,投标须知前附表7.3.1条以及专用合同条例3.7中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根据现行的渝建管【2022】238号文的“三、提高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的规定:“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提供履约担保的,建设单位应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金额不得低于施工合同金额(扣除建设单位提供担保前已支付的工程款)的10%,同时不得低于履约担保金额。”按合同的对等性、公平性原则,则请招标人修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栏内为“提供”以及专用条款2.5中的内容为“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提供 。”并在其下的条款中,明确支付担保的形式和金额、时间等。2、专用合同条款1.6.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肆套(含电子文档)”,肆套图纸过少,不能满足生产管理的需要。因竣工图是通过在施工蓝图中增加设计变更、交底纪要的内容而形成,请发包人提供图纸至少6套(竣工图需3套、施工技术管理1套,工作面1套,办公室备查一套),请回复。3、专用合同条款3.1.10.18 “承包人不得以发包人延期支付工程款为由影响和拖延工期或停止施工,否则,发包人有权追究承包人责任。”,此条款内容不合理,发包人延期支付工程款会造成承包人生产资金的缺口,按相关法律规定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发包人应承担顺延工期和因暂停施工造成的各项费用损失,则请删除上述的条款内容。4、专用合同条款3.1.10.19 工程管理:“……②发包人有权对工作内容或工程量的增减作出调整,承包人无条件接受并不得提出赔偿和补偿要求。”此条款内容欠妥,建议修改为“②发包人有权对工作内容或工程量的增减作出调整(发包人自行实施或转由他人实施被取消的合同工作内容除外),承包人无条件接受并不得提出赔偿和补偿要求。”5、专用合同条款3.1.10.20 “工程施工中,遇限制性施工作业事件时,承包人应及时调整施工计划并报发包人审核同意,但不得提出费用索赔。”此条款不合理,非承包人原因遇限制性施工作业事件,所产生的费用损失,理应由发包人承担,请删除此条款中的“但不得提出费用索赔”。"

回复:(1)按招标文件执行,不调整。(2)专用合同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不调整。(3)专用合同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不调整。(4)按招标文件执行,不调整。(5)专用合同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不调整。

提问5、工程量清单教学楼室内装饰工程,800*800仿水磨石地砖项目,项目名称与项目特征不一致,请明确。

回复:项目特征描述有误,面层为800*800仿水磨石地砖。

提问6、"问题1:A 公司吸收合并了 B 公司,吸收合并后的 A 公司单位名称变更为 C 公司。****公司吸收合并或法人名字变更等相关佐证资料,原 B 公司业绩是否能算 C 公司业绩

回复:1、合并前B公司的业绩可以为合并后C公司业绩,但须提供相关佐证资料。

提问7、"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以及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评标办法前附表均提到“业绩要求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如我司业绩为市外业绩,施工合同中无合同协议书,如附上合同专用条款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只需附上合同专用条款关键页即可。2、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审查部分(三)承诺”是否包含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承诺。3、财务要求中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是否可以不提供附注部分4、投标函附录中的工期、分包、工程质量是否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即可5、请问招标人是否委派业主专家参与评标"

回复:1、施工合同中无合同协议书的,可提供施工合同,施工合同提供关键页即可。2、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三)承诺部分已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3、财务要求可不提供附注部分。4、可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5、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委员会。

提问8、"1、能否明确开、竣工日期便于编制施工进度计划;2、该项目改造是否涉及不停业施工,如是涉及,具体施****学校正常上课与放假期间是怎么划分的;3、是否能提供各个施工区域的材料认样样板图片,包含品牌、规格等;4、行政楼墙面砖做法未体现,明确其做法;5、门卫室墙面是否改造,是改造范围,请提供门卫室墙面图纸。6、根据招标文件内容,“技术标准和要求”信息在七章中没有找到。7、C栋宿舍外立面改造和D栋宿舍外立面改造中的“门、窗、百叶拆除”清单工程量为0,请问是否需调整清单8、因各楼栋安装拆除清单均为1项,请问是否能对需拆除机电的标准作出稍微详细的说明9、请问本项目是否有推荐品牌表及物料书(或主材照片)10、请问是否认****公司社保"

回复:1、暂无法明确开、竣工日期,由投标人自行编制施工进度计划。2、C栋宿舍、D栋宿舍、行政楼可与教学楼隔离进行封闭施工,主教学楼及校园****学校的教学使用要求进行施工组织安排。3、不提供。4、行政楼墙面砖做法详JFS-02建筑总设计说明(一)中外墙1做法。5、大门门卫室全部为**,不存在改造。6、按招标文件执行。7、按清单执行。8、中标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业主要求为准。9、没有。10、认可。

提问9、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要求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我公司2025年的审计报告未出具,请问填写2024年审计报告的数据是否可以

回复:若2025年的年度审计报告未出具,可提供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的数据。

提问10、因投标文件编制软件对每个端口上传文件的大小有要求,近三年财报若是全本都附上会超出上传大小限制,是否可以不放附注部分

回复:财务要求可不提供附注部分。

提问11、我公司的装修业绩为专业分包,竣工报告只有总包验收,无单独分包验收,提供总****公司名称是否可以作为有效业绩

回复:专业分包可以作为业绩,但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且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需满足招标文件中业绩要求的相应指标,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提问12、三个与本项目无关的提问。

回复:与本项目无关内容,不予回复。

提问13、我公司成立于2023年9月,请问可以只提供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吗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14、2025年第4期《**区国有投资项目工程造价信息缺项材料及部分装饰、安装材料价格补充表》的文件是在哪里查看。

回复:非公开文件,无法提供,投标人中标后可查。

提问15、既然是装饰项目,为什么商务部分获奖情况处没有中国建筑装饰行业颁发的“**(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加分难道是在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16、投标函中的缺陷责任期可以填“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吗

回复:可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提问17、我公司业绩竣工验收报告无法体现工程造价,1.请问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材料2.可以用审计报告证明吗

回复: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提问18、专业分包的项目获得国家级奖项符合奖项加分要求吗

回复:不符合。

提问19、我公司业绩为**本地业绩,合同金额符合业绩要求的工程造价,但**固定竣工验收报告无法体现结算金额,请招标人明确符合业绩要求吗

回复: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招标文件中业绩要求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提问20、技术负责人在资格审查部分中提供了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后,在商务部分中再提供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可以加分吗

回复:可以。

提问21、业绩要求的工程造价是以合同金额为准还是以结算金额为准呢

回复: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第3条规定,当“合同协议书”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提问22、任一清单的综合单价低于警戒线,就要提供说明吗

回复:本项目只要求投标总报价不得低于异常低价警戒线,具体详见补遗内容。部分单项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可不提供说明。

提问23、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是否需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递交吗

回复:招标文件中无此要求。

提问24、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或者部分单项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投标人未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或者提供的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部分单项报价是指单项工程的合价低于警戒线提供合理说明还是清单综合单价低于警戒线提供合理说明呢

回复:本项目只要求投标总报价不得低于异常低价警戒线,具体详见补遗内容。部分单项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可不提供说明。

提问25、请问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PDF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回复:以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PDF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固定格式无法更改的除外)。

提问26、房屋建筑总承包中包含装修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回复: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包含建筑装饰装修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则需满足装饰装修部分的单项**工程造价在3800万元及以上。

提问27、财政部 ****国资委 ****总局2023年9月14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将其承办《中华人民**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上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统一监管平台)并申请赋码。本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需要赋码和提供查询截图吗

回复:可不赋码。

提问28、"1.本项目为装修工程,商务部分的加分奖项为何没有同为**奖项的""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奖""呢此奖项与本招标工程的性质更加贴近,建议商务加分奖项中增加“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奖”。2.本项目是否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回复:1、按招标文件执行。2、不办理。

提问29、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包含在《**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目录》中,按照****委员会制定的《**市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5年版)中关于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部分获奖情况的提示:“可填写《**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目录》中,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相关的国家级奖项。”请问该招标文件为什么没有此奖项,请给出合理的解释,是在故意排除某些单位吗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30、请问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是如何确定的

回复: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提问31、本项目是否异地评标"

回复:本项目不采用异地评标。

二、补遗部分

1、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3109.88元,大写:叁仟捌佰肆拾肆万叁仟壹佰零玖元捌角捌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562.53元)

2、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清单限价随本补遗文件发布,以本次发布的为准,具体详见附件。

3、专用合同条款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3)调整为:结算经相关行政部门审计(审核)完且档案移交完成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 97%,余下3%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且无工程质量问题的,经承包人书面申请,发包人核实后 30 日内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剩余部分。

4、本项目关于异常低价警戒线要求的相关要求作以下修改:“异常低价警戒线要求:最高限价的85%。

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说明不得降低或者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不得影响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结算等正常履约。

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投标人未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或者提供的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5、本项目不涉及主体结构,所需混凝土为自拌混凝土。

6、本项目工程范围中外墙饰面均为真石漆饰面,取消柔性饰面砖做法。

注: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及补遗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及补遗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市公共**交易网上查看,无论各潜在投标人是否查看本答疑及补遗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视各潜在投标人已知晓并理解本答疑及补遗文件的所有内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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