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生态环境局武都分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甘肃-陇南-武都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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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2026-02-04
****环境局**分局
****环境局**分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环境局**分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6-02-04 17:14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1

**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五马、裕河片区)

**省**市**区五马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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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厂1座,水厂规模为1300m3/d,其中**354.64m2净水车间1座,76.96m2管理房1座,400m3**池1座,厂区绿化224m2,厂区地面硬化754.18m2,铁艺大门1樘;处理工艺采用“原水投加絮凝剂+网格絮凝池+斜管沉淀池+普通快滤池+次氯酸钠消毒+**池”。本项目总投资981.74万元,环保投资27.2万元。

施工期:施工废气治理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扬尘、施工机械和车辆尾气。(1)施工现场工地的周边设置围挡,以减轻扬尘扩散。围挡设置高度不低于1.8m并严禁在围挡外堆放施工材料、建筑垃圾和渣土。施工过程产生的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2)施工工地地面、施工便道应进行洒水等降尘处理;(3)对作业面和临时土堆应适当地洒水,使其保持一定的湿度,减少起尘量,施工便道应进行夯实硬化处理,减少起尘量。土石方作业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遇到四级以上大风时不得进行土方作业;(4)运输车辆不能超载,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保持路面清洁;渣土车辆 100%密闭运输,采取密闭车斗,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5)针对沿线距项目施工点较近的居民点,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场地进行围挡外,增加洒水次数,一天4-5次,加快施工进度;同时施工扬尘及废气会对施工人员产生影响,施工人员应采取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废水治理措施: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噪声治理措施:应采取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高噪声设备使用时间应尽量避开周围人们休息时间。//

固体废物处置治理措施:①本工程开挖的土方在内部调用后,无弃渣产生,土方全部临时堆存在施工占地范围内,堆存过程中要采取围挡等防护措施,堆存的土方及时回填;②在每个施工区域设置若干个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及时清理,定期清运至附近村镇生活垃圾堆放点,禁止随意丢弃;③建筑垃圾主要为生产废料,对于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分拣回用,不能利用的废料作为城镇建筑垃圾运至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运营期:废气治理措施:运营期无废气产生。废水治理措施:净水厂生产废水主要来自滤池反冲洗工序产生的反冲洗废水以及污泥脱水产生的污泥脱水滤液。其中反冲洗水废水进入反冲洗废水回用水池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污泥脱水滤液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专业排污车定期清掏。****水厂化粪池处理后,委托专业排污车定期清掏拉运至五马乡****处理站处理。噪声治理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措施并置于房间内,采用双玻璃隔声门窗降噪措施。固体废物处置治理措施:产生的固体废物有生活垃圾、净水厂污泥、检验室废液、废滤液及废机油。生活垃圾定期清理后运至附近生活垃圾收集点;①污水脱水设备产生的污泥外运

****填埋场处置,②检验室废液以及废机油暂存于危废贮存点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③滤池产生的废滤料经收集后外售处置,④经危废贮存点临时贮存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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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省**区大沟里金多金属矿普查项目

**省**区月照乡、外纳镇、**镇

**县****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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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1∶10000土壤地球化学测量;全区开展1∶10000地质简测;开展1∶2000地形地质测量(正测);通过1∶5000激电中梯(短导线)剖面测量和激电测深;通过槽探工程,初步查明地表延伸规模、形态、产状和品位变化等;通过少量钻探工程对矿体向深部的延深情况进行验证;通过鉴定、测试、分析,初步查明矿石物质组成、结构构造、赋存状态、矿石品位及其变化规律特征;收集勘查区及周边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资料;开展概略研究,估算推断**量,提交普查报告,作出是否有必要转入详查的评价,并提出可供详查的范围。本项目总投资981.74万元,环保投资82.5万元。

施工期:施工废气治理措施:(1)表土用于施工点生态恢复;同时对工程区进行定期泼洒抑尘。对于已完成的槽探、钻探施工点应及时进行封孔及恢复;(2)工程会产生少量的粉尘,粉尘污染主要对探矿作业人员产生影响,因并采取洒水降尘,减少粉尘的产生;(3)钻探、槽探过程采取湿式作业方式,并设置洒水抑尘措施;(4)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制度,并有专人负责;(5)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固定垃圾收集点,当天带至施工营地后统一处置,严禁焚烧、下埋和随意丢弃;(6)坚持文明施工,对施工工地应安排专人每天进行道路的清扫和文明施工的检查。对工地周围的道路应保持清洁;(7)施工中对施工机械设备、车辆应进行妥善管理及时检修,加强施工机械和车辆的保养维护。(8)项目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使用的燃料基本为柴油,设备运行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SO2、NOx、CO和THC。由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相对较分散,且同时工作的数量较少,排放的废气符合环保有关标准。对于不符合排气标准的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需安装尾气净化器,降低废气排放量。(9)施工现场应合理布置运输车辆行驶路线,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施工期间周围道路的交通组织,保证行驶速度,减少息速时间,以减少机动车尾气的排放,严禁使用不符合标准的劣质燃料。(10)运输车辆减速、慢行,定期对道路进行定期泼洒抑尘。废水治理措施:(1)对地面施工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乱流污染道路、水体;(2)对钻孔时产生的废水等临时收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3)钻孔前期产生少量涌水用于钻孔使用(与膨润土等配备钻孔冲洗液等)。噪声治理措施:(1)在满足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2)制定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3)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严格限制使用高噪设备,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野生动物的影响。(4)严格操作规程,加强施工机械管理,降低人为噪声影响;(5)采取有效的基础减振措施,降低噪声级。固体废物处置治理措施:(1)本项目对各施工点的表土和土石方全部回填,并对施工区域进行洒水抑尘。各施工点表土采用分层堆放,堆存于两侧,开挖废渣采用土工布苫盖防风,待施工点结束后全部用于场地复垦与生态恢复。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及乱堆乱弃。(2)项目勘查施工点临时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带至施工营地,集中收集后由当地村庄统一清运处置。(3)取样后剩余的钻孔岩芯(一般固废)放置在岩芯箱内存放。生态保护措施:(1)合理进行施工布置,

充分利用原有道路,减少新增占地。严格按普查实施方案设计占地面积、样式要求进行开挖,施工方法可选用分段施工,避免大规模开挖,以减少土石堆放或散落对植被破坏,缩小施工作业范围,施工人员和机械不得在规定区域外活动。(2)施工前各施工点剥离表土在施工点一侧进行临时堆放,并进行遮盖、围挡等,结束后用于施工点生态恢复。临时便道剥离表土在便道一侧进行临时堆放,并进行遮盖等,结束后用于施工便道生态恢复。(3)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减少对周围野生动物的扰动。优化施工方案,尽量避免在雨季进行动土和开挖工程,有效减轻施工场区周围的水士流失。(4)尽量减少对施工区内植被的破坏,对于探矿工程和施工临时占地建设过程中,选择植被稀疏地带,尽量减少占地。(5)地质勘查工作中,合理安排施工,注意预防山坡陡峭地段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6)精心组织施工管理,严格将活动影响控制在施工用地范围内,尽量减小和有效面积。槽探及钻探优先选择无植被区域的进行施工。(7)地面调查中,工作人员应合理选择穿越路线,禁止任意践踏等破坏植被的行为。(8)加强作业人员思想教育,积极宣传环境保护法规,提高人员环保意识,禁止切滥砍乱伐、捕猎活动,保护普查区生态环境,不使本地区

因普查活动而明显恶化。禁止使用非法工具或非法方法猎捕野生动物;禁止擅自引入或放归外来物种。

运营期:项目为矿产普查,施工结束后本项目即完结,无运营期。

公示期:2026年2月4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环境局**分局 电话:0939-****190

通讯地址:****环境局**分局环评股 邮编:7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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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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