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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与《**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要求,2023年3月,****委托****对****新院区(一期)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新院区(一期)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市**区榜山**宁村(地理位置图见图1.1-1、图1.1-2),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7.79898°、北纬24.24571°(CGCS2000),地块占地面积58136.58m2(折87.20487亩)。该地块历史以来主要作为农用地、建设用地(主要为工业企业)、未利用地等用地用途,规划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医疗卫生用地。
二、调查结论
通过地块相关资料收集分析,结合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以及对地块与相邻区域现状和历史、地块主要活动与环境状况、生产活动等的调查,结论为:****新院区(一期)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接受,土壤环境调查工作可结束;该地块可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医疗卫生用地。
三、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通讯地址:**市**区榜山镇
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134****6247
四、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
**市**区望海路65号之二702罗工0592-****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