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流域金溪(泰宁段)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审批
福建-三明-泰宁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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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2-11

项目名称 闽江流域**(**段)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县杉城镇、朱口镇、下渠镇、新桥乡、 梅口乡、上青乡、**乡、开善乡、大龙乡 占地面积
(平方米)
400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黄啟翔
联系人 陈友淼 联系电话 153****1680
项目投资(万元) 8960 环保投资(万元) 6272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7-12-3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5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中其他(不含提标改造项目;不含化粪池及化粪池处理后中水处理回用;不含仅建设沉淀池处理的)。
建设内容及规模 **生态护岸10.6千米,生态步道3.9千米,生态隔离带2平方公里,垃圾收运80吨/日,河道湖库垃圾清理1万吨,污水管网8千米,生态沟渠10千米,清理污染底泥33万立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废气通过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采取加强机械设备维护保养,运输过程中加盖篷布,经常洒水等措施后通过执行排放标准排放至废气处理设备
废水
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废水采取收集、沉淀,并在排放口设置滤网等措施后通过执行排放标准排放至市政污水处理池
固废 环保措施:
生产过程中做好固废分类,有序运至指定地点堆放等措施
噪声 有环保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午间施工等措施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弃土随挖随走,选择合理地点堆放,减少项目对取、弃点的生态破坏
承诺:**** 黄啟翔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黄啟翔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37。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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