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发展中心关于印发《2026年**省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项目实施指导意见》(晋农机推一发〔2026〕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2026年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项目选定建设区域及承担主体遴选工作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拟在我县完成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1000亩,项目资金补助标准平均每亩2000元。项目改造补助资金为200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山地、坡地、小块地的改造和道路连通。一是土地平整,包括耕作田块修筑和耕作层地力保持,其中耕作田块修筑以田块归并整理、缓坡化改造、坡改梯为主,耕作层地力保持以改造过程中的表土保留为主。二是改造后的农田,农机作业条件明显改善,便于中大型农机具循环作业;田间道路通达,农机通行作业、生产资料及农产品运输方便快捷,耕种管收拉运环节机械化作业条件基本具备。三是项目支持的工程费用实际投入不得少于省级补助资金,资金不足部分由承担主体自筹解决,补助资金如有结余应及时用于扩大改造面积。
二、申报条件
1.突出“宜机化”主题和耕地属性,以目前无法运用大中型农机装备开展全程机械化作业的耕地为主要改造对象。
2.承担主体需拥有拟改造耕地的经营权,或对拟改造耕地开展土地托管、代耕代种、农机生产社会化服务等活动,同时拥有改造资金差额自筹的能力。
3.承担主体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2年以上,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且机构健全、运行良好,制度规范、财务账目完善,自愿承担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项目,能积极主动参与农机推广公益活动。
4.承担主体为永**辖区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根据报名情况采取评选方式,原则上择优确定1个承担主体,
5.承担主体需明确选定1000亩符合条件的农田作为宜机化改造选址范围,完成选址确定工作;同时,需提供改****村委会出具的书面意见,以及相关群众代表的同意意见,确保项目选址合规、群众认可,贴合当地农业发展实际需求。
三、申报承担主体需提交资料
1.报名申请表;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3.****村委意见,群众意见等相关印证资料。
报名时间:2026年2月11日—2月25日下午6点前
报名地点:****
联系人:干先生 联系电话:186****6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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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