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 | ****0322MA1YDY1Y8W | **市******路58号 | 84.8(均分制) | ****238.52元 |
| 服务类 |
| 名称:**大屯农村“五网协同”市场化运营项目 服务范围: 1、村庄:大屯、大菜、冯桥、徐庄、安庄、关庄、宋庄、丰乐、王坑、马寺、夏官屯、小屯、郝寨、小营、石大屯、大王庄、秦岗、齐心、孟庄、花园、魏营、李大庄、郝尧、贾庙、朱大庄25个行政村的所有自然村(拆迁村实行定期垃圾清理制度)主次道路、背街小巷、绿化带、河塘沟渠、村庄内及周边公共区域、镇区至各村道路及村与村之间****服务区****工厂企业和湖畔、**社区小区工房的垃圾清运。 2、公厕:农村达标公共厕所46座。 3、站点:宋庄、安庄、关庄、董庄、马寺5座“五网协同”运营中心;25个行政村42处垃圾分类收集亭;安庄、郝尧、小屯、马寺4****中心;大屯垃圾中转站。 详见采购文件内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内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3年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见招标文件,由中标人支付。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定标时间:2026年02月11日。
2、各投标人对本次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构提出质疑,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不再受理。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省**市**大屯街道
联系人:郝中亚
联系电话:137****65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检察院南门对过
联系人:华工
联系电话:0516-****0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华工
电话:0516-****0199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