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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海信花园二楼公开招租 |
| 起始日期 | 2026年02月12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6年03月03日 17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省**市**区公****花园二楼 |
| 装修情况 | 简装 | 面积/数量 | 1173.09平方米 |
| 权属情况 | 有房产(土地)证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
招租信息
|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 否 | 出租期 | 5年 |
| 响应有效期 | 120个自然日 | 免租期 | 3个月 |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15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12元/平方米/月 |
| 租金的递增 | 从合同签订后,每个月每平方米租金单价在上年度基础上每两年递增1%。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 允许(经招租人审核通过同意后,允许二次装修)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 |
| 履约条件 | 1、此次招租项目均以实地现状为准,请竞价人务必自行实地踏勘和了解招租房屋之现状。竞价人一旦参加竞价,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可所招租房屋品质、权属情况及其他瑕疵。 2、承租人按时交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租赁费用,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保证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3、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不得分租或转租。 4、在租赁期内,承租人必须做好物业的一切消防、安全生产、劳动用工工作,如有发生消防及其他安全事故、劳资纠纷或经济纠纷,一切经济损失及相关责任由承租人负责。 5、承租人在经营过程中如违反规定应按国家相关政策整顿处理,拒不整改的,招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不需负任何责任赔偿。 6、承租人逾期交纳租金、押金或者其他费用,未达到合同解除条件或者虽达到合同解除条件但招租人未解除合同的,每逾期一日,承租人应当按照日租金金额的两倍向招租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则视承租人不履行本合同,招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押金不退;承租人除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招租人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7、合同期满后或因承租人违约迫使招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或合同期内承租人提前终止合同的,一切固定资产(包括承租人投入的所有的不动产(包括附着物)、装修设施、水电设施、消防设施等)均无偿归****办公室等可移动设施除外)。 8、如因城市更新、土地整备、政府征用、政府项目等,****政府或开发商收购、收回、拆除,《合同》无条件终止,承租人不能向招租人提出任何赔偿要求,租赁房屋、土地有关的赔偿、补偿归招租人所有,与承租人无关。****政府或开发商规定的期限搬离,****政府或开发商没有限期拆迁,承租人仍在继续使用租赁房屋时则招租人有权继续按合同规定收取租金至承租附搬离现场之日止。 9、承租人应遵守租赁补充协议及安全生产责任书约定的事项。 10、承租人须按照《**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要求,严禁用于粉尘作业、危险化学品、电镀(线路板)、喷涂、油墨加工、家具制造、纸箱印刷制造、泡沫彩钢板加工等严重浪费**、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安全等事故风险高的生产作业,否则视为违约;招租人有权提出整改意见,或者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没收租赁、水电押金,收回物业。 11、若租赁物业属工业厂房的构(建)筑物,承租人所安装使用的设备设施和生产规模必须符合建筑设计规范和承重要求,二楼以上禁止安放超过150公斤/㎡的冲压等各类重型机械设备。其它用途的物业,承租人不得安装或存放超过该物业建筑设计承重标准的设备和物品。 12、物业使用应满足:①非污染、噪音等不符合环境卫生要求的;②非国家明令禁止生产和经营的;③消防、环境卫生等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④经营企业须提供本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组织管理架构等,配备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符合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13、如租赁房屋经检测发现存在主体结构质量问题的,招租人和承租人双方一致同意:自加固开始至加固结束期间,招租人不收取租金,同时租期不变;承租人无条件配合出租方进行房屋安全整改(包括场地清场等工作);承租人放弃主张一切在房屋加固期间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预期利益损失和实际损失赔偿。 14、招租人以物业现状租赁给承租人使用。本物业无消防验收文件,承租人完全充分了解并接受所租物业及附属设施设备等的历史及现状,同时清楚并愿意自行负责维修招租人移交物业时现存和承租人使用物业期间发生的影响物业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并承担其投资装修及经营的一切风险。允许承租人对物业进行二次装修,但需报招租人书面同意。 15、竞价人确认已知悉本租赁资产上存在原承租人,如招租人因原承租人拒不退场原因导致无法将租赁资产按时交付的,招租人将按原合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原承租人启动清场行为和相关法律程序。原承租人拒不清场或无法完成清理工作,招租人应追究其责任,并在新承租人的配合下以合法合规的方式进行清理,如出现上述情形新承租人不得要求招租人承担任何责任。招租人与新承租人合同的租赁期限从招租人完成清场,完整向新承租人交付物业时起算。 16、如新承租人取得该物业的承租权,招租人将与新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的租赁期限从招租人完成清场,完整向新承租人交付物业时起算。清场期限最长为成交通知书发出后60天。如招租人未能在60天内完成清场,招租人将启动诉讼程序进行清场,如发生招租人启动诉讼程序进行清场的情况,招租人与新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自动解除,竞价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均无息退还,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双方互不追究相关责任。 17、承租人须在招租人确认成交结果,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租人缴纳租赁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逾期未缴纳租赁保证金的,招租人将不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没收其竞价保证金。 18、招租人如调查到竞价人近5年内(自招租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具有以下情形的,招租人有权取消其资格:⑴一年之内发生逾期缴纳租金两次(或以上); ⑵一年之内发现两次(或以上)安全生产隐患且整改不到位; ⑶租赁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存在安全管理不到位、被业主投诉或主管部门检查后拒不整改解决; ⑷物业租赁合同签订或终止时不按时缴纳租赁保证金的;不按规定移交物业或以各种理由拒不配合交接,拒绝接收或撤出物业项目; ⑸其他不良经营管理行为。 19、(1)承租人需在中选之日起3日内缴纳2万元的安全保证金,作为合同签订的前提。(2)物业2项隐患(①物业内存在部分装饰物、杂物未清理;②部分应急灯损坏)以及后续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均由承租人负责整改。以上安全隐患承租人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或投入使用前完成全部整改。(3)装修及安全保证金返还条件:赁期间,承租人按照招租人要求如期完成整改,招租人将于租赁期限届满后无息退还2万元装修及安全保证金。 20、其他详见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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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补充说明 | 联系招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待工作人员发出招租文件。 蔡名龙135****1315、杨裕增136****2633; 邮箱:****@qq.com 资格审查文件递交地点 邮件递交(****@qq.com)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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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2个月的租金金额;水电保证金:1个月的租金金额(按租赁期限第一年的首月租金标准计收) | 物业管理费 | 无 |
| 空调费 | 无 | 其他 | 无 |
交易方式
| 交易方式 | 公告期内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开竞价。 |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公开招租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经******集团有限公司审定后,可以采取直接出租方式,并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方可实施,但租金标准仍不得低于原招租底价,也可以终止招租流程。 |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公开招租无报名者,经原决策机构批准,可按不低于招租底价90%的价格重新公开招租。 | ||
报名须知
| 报名方式 | 线下报名 |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竞价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依法注册且合法运作的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价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不在本物业内存放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放射性危险物品;不在本物业内从事小型加工、电镀、污染、噪音、粉尘模具、印刷、家俬制造、电池销售等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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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一、企业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均加盖公章): 1、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工商信息查询单(参考网址: www.****.cn/index.html)或相关证明文件打印件; 2、提供“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中第2条对应的承诺函。 二、自然人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均加盖手印): 1、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银行信用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若授****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中第2条对应的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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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03月03日 17时00分00秒 | ||
交易保证金
| 金额 | 28000 | ||
| 收款信息 | 收款单位 ****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公司****支行 开户账号 812********001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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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 2026年03月03日 17时00分00秒 | ||
出租方信息
| 出租方名称 | **** | 出租方地址 | **市**新区公明街道振明路136号 |
| 业务咨询人员1 | 蔡名龙、杨裕增 | 业务咨询电话1 | 135****1315/136****2633 |
| 联系地址 | **市**新区公明街道振明路136号 | ||
其他
| 公告发布媒体 | 阳光租赁平台https://rent.****.com/ ****集团网站:https://www.****.com/jygg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