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信息编码:HLJGGG202****1057
专业领域:制导与控制技术,电子元器件,探测与识别,计算机与软件,体系建模仿真与评估,电子信息,网络通信,卫星应用,动力与传动,先进材料与制造,可靠性/测试性/维修性,其他
本项目招标人为****,现委托****,对本项目组织公开招标。
包号 |
招标内容 |
试验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总价) |
交付周期 |
备注 |
1 |
推进动力装置试验技术服务 |
14 |
台/套 |
644(含税价) |
单台套交付周期自被测产品进场之日起7天(被测产品测试结果不合格导致的产品经采购人整改,交付周期从再次交接后重新计时)。 |
无 |
1.★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若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无效。
2.★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招标内容和数量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1)被宣告破产的;
(2)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
(3)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
(4)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根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失信名单判定限制或者禁止范围);
(5)有证据证明投标人在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发生过装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装备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6)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说明:1.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要求中所述“前3年内”是指从投标截止日起算的前3年内。如投标截止日是2025年1月1日,前3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与开标之日不为同一日的,资格能力条件要求中对“前3年内”所作相关要求**至开标之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算。标书代写
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指200万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开展资格审查。
2026年2月12日起到2026年3月6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省**市**区天坛南街8****广场A3座1116室(需提前1天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见公告1.8)。
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
所有符合条件并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携带“1.5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所列文件,现场办理领取招标文件事宜。
领取招标文件时的审核,仅作为领取文件的依据,投标人资格是否****委员会判**论为准。
本项目密级为公开,招标文件由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发放。
①参加本项目竞争性采购工作期间,未处于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严重、重大失信名单限制范围(根据失信情节判定的全军范围、招标人所属军兵种范围或产品范围),以及招标人所属军兵种装备主管部门发布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内的声明函;
②投标时满足本项目关于联合体和代理商要求的声明函;
③与招标人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声明函;
④不存在下列情形:(1)被宣告破产;(2)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3)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4)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5)在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发生过装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装备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6)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⑤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声明函;
⑥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能力和行政许的声明函;
⑦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声明函;
说明:证明材料中授权委托书、保密协议及声明函须提供原件,其中授权委托书应携带2份,证书及截图可为复印件或打印件。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2026年3月12日9时00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省**市**区创新路135号****11号楼102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2026年3月12日9时00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省**市**区创新路135号****11号楼102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本项目公告发布平台为“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cn)”。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4-****0113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董经理、赵经理
电话:186****6000,185****4395
地址:**市**区**路17****广场A座
邮政编码:100036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公司**翠微支行
银行账号:344****55868
询问、质疑受理部门:********办公室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4-****0113
投诉受理部门:****监督审计处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4-****0010
联系地址:**省**市**区创新路135号
公告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