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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原址地块六价铬污染风险管控工程效果评估
答疑补遗书
致潜在投标人:
一、答疑部分
问题1:招标人您好,针对招标文件第3.1.1条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国家工程咨询甲级资质(生态建设与环境工程专业)及CMA检测资质(分析指标需包含地下水、污水、土壤、重金属)以及第1.11条规定了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进行提问。此条能否修改为“允许投标人在自身完全满足国家工程咨询甲级资质要求的前提下,通过合规分包方式,由满足CMA资质的检测单位履行检测工作职责”。
答复:详见补遗部分。
二、补遗部分
补遗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修改为:
具备有效的国家工程咨询甲级资质(生态建设与环境工程专业)。
补遗2:招标文件中关于分包的要求修改为: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招标范围内的地下水、污水、土壤、重金属等相关检测工作。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具有对应检测细目的CMA检测资质。
注:分包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执行,不得违法分包。
补遗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26年2月27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修改为2026年2月27日09时00分至2026年2月27日09时30分。加急标书代写
招 标 人:****
****集团****公司
代理机构:****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