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处****活动室地块位于**市西门街道**大道北侧,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7.959003,北纬26.589543,占地面积为3828.7m2。调查地块四界至范围为:**居民楼、西至道路、南至居民楼、北至路道。
地块历史情况:根据历史影像及现场勘察,调查地块2017年之前均为荒坡,2017年调查地块被开挖扰动,未进行任何建设。调查地块内部为不规则形状,地块北、东、西侧高,中部及南侧低,土壤主要分布在地块边界处,内部淡蓝色部分是被开挖痕迹,裸露出岩层;地块局部区域颜色不一,地块表层大部分为黄壤,深挖则为岩层,因为地块局部被开挖过,并且周边居民在地块种植蔬菜,菜地夹杂少量土壤及碎石,有些为耕种土,有些为黄壤,导致区域颜色不一。调查地块未涉及外来客土。目前调查地块现状有周边居民种植季节蔬菜。
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调查地块历史上属于荒坡,现状有周边居民种植季节蔬菜。****拟对调查地块规划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文化用地(0803)→文化活动用地(080302)。
本次调查历史卫星图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各个环节的调查结果可相互支撑、相互印证。调查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为荒地,根据现场勘察、人员访谈等调查分析,地块环境状况可接受;周边1公里范围内当前和历史上有住宅、学校、商业、房地产开发及道路,****水厂、水泥厂、****加油站存在,根据现场勘察、人员访谈等调查分析,周边环境状况可接受。因此,本次调查认为: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污染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源,无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活动结束。可按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进行开发利用。
本次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2026年2月11日~2026年2日25日)。公众对本项目有生态环境相关意见的,应当在本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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