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保经办机构办公场所租赁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对“**医保经办机构办公场所租赁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1、项目名称:
**医保经办机构办公场所租赁服务项目。
2、采购内容及要求: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 1 | **医保经办机构办公场所租赁服务项目 | 1项 | 240000 |
3、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中心拟租赁办公场所:**县螺城镇世纪大道201号电信大楼11楼,****中心区,交通便利,有多条公交线路路过,****停车场,方便参保单位及群众办理医保业务。同时,****政府各部门距离约800米,便于部门之间开展工作沟通与业务衔接。
该场所免缴物业费,配有5部电梯,水电均通,拥有12****办公室****服务大厅,****档案室、大小会议室、仓库、机房。同时,各办公室配备有中央空调,能容纳40左右名工作人员办公。
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根据上级文件“应进必进”要求,****中心服务窗****服务中心2楼(**县螺城镇世纪大道201号电信大楼),为严格落实“严禁进驻事项的****服务中心”,****中心拟租赁地址位于**县螺城镇世纪大道201号电信大楼11楼(与窗口属于同一栋楼),依据《****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建议以单一来源方式选定****作为**医保经办机构办公场所租赁服务项目的单一来源供应商。
5、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县螺城镇世纪大道201号电信大楼11楼。
6、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2月25日。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并同时抄送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7、本项目采购人:****
地址:**市**区海星街100号**大厦B栋3层
联系人:小曾
联系电话:0595-****9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