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02-11
| 项目名称 |
**金**国家森林公园30年经营权转让 |
||||
| 项目编号 |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02-1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3-17 |
||
| 转让方申请与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资产或**,****交易所(以下简称哈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本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本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获得相应批准。 3、本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材料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本转让方义务。 5、本转让方负责对委托公开挂牌转让项目基本条款的解释,并承担相应责任。 6、本次转让资产如涉及权属过户,转让标的竞价结束后,本转让方将配合受让方办理相关权属过户。 7、本转让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转让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8、转让方承诺其转让行为已经按照相关规定获得有权批准的相关主****集团公司资产转让管理规定,转让的资产符合相关规定并且履行完毕转让资产前置所需的所有审批(包含评估备案)及内部决策程序,本次转让行为合法依规、符合规范。 |
||||
| 标的概况 |
标的名称 |
标的1:**金**国家森林公园30年经营权 |
|||
| 标的现状 |
标的类型 |
|
|||
| |
|
|
|||
| 坐落位置 |
**金**国家森林公园 |
|
|||
| |
|
||||
| 期限 |
30年 |
|
|||
| 评估报告现用途 |
|||||
| |
|||||
| |
附属设施 |
||||
| 转让底价 |
标的1:****50000元/30年费用 |
||||
| 评估情况 |
评估 值 |
****50000元/30年费用 |
|
|
|
| 评估基准日 |
2026-01-13 |
||||
| 评估机构 |
******公司 |
评估报告编号 |
黑银强评报字[2026]第014号 |
||
| 核准或 备案机构 |
|||||
| 标的清单 |
详见下方附件下载:明细表标书代写 |
||||
| 瑕疵说明、重大事项提示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次转让的范围以******公司出具的黑银强评报字[2026]第014号评估报告为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了解转让标的经营权范围,报名即视为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经营权范围。 3 、成交价款 由转让双方自行结算,转让双方签订 《**市**区**金**国家森林公园景区30年经营权转让合同》 后,****交易所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 4 、 转让期限起止时间以转让双方签订的《**市**区**金**国家森林公园景区30年经营权转让合同》为准。 5 、意向受让方在取得受让资格后,如利用标的进行经营须自行办理符合其经营行为的相关证照。标的是否可以用作生产经营,需意向受让方 在 报名前 自行与相关主管部门及转让方确认, ****交易所对此不做任何承诺。 6 、标的物受让期间的各项费用按转让双方签订的《**市**区**金**国家森林公园景区30年经营权转让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哈交所在转让双方签订 《**市**区**金**国家森林公园景区30年经营权转让合同》后2-5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原路无息返还至受让方诚信库账户中。 7、 受让方须负责项目运营的全部资金筹措与安排,并依法取得各项经营许可。遵守国家及地方各项法规政策,****政府部门的监督、检查,按要求公开运营信息,并执行法定的运营标准变更或临时管制措施。 8、意向受让方取得经营资格后,应按照《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经营。意向受让方报名即视为已对标的及标的经营过程中的限制条件充分了解并认可。****交易所对转让方提供的材料如实进行披露,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经营存在瑕疵为****交易所退还交易服务费或拒绝交纳交易服务费。 9 、相关及其他 事宜以转让 双方签订的《**市**区**金**国家森林公园景区30年经营权转让合同》为准。 10、 ****接受委托发布转让公告,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及工作人员对标的所作的介绍说明, 仅供参考,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哈尔****草原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2********315313G 负责人:李松绵 经济类型:行政事业 |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
| 转让行为批准 |
批准单位名称:**** |
||||
| 交易 |
信息披露 |
首次公告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公告条件,按照不少于2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信息披露时间,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后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成交方式(须参与报价);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 用网络竞价方式成交。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自行结算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意向受让方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意向受让****交易所提交有效报名材料及其它材料。 3、意向受让方承诺其所提供的受让本标的相关文件材料内容均真实、准确、合法合规、有效,所填写的联系人信息、联系地址真实、有效,****交易所如需书面送达关于本次转让事项的法律文书、材料等,应向该地址送达;如该地址发生变更,意向受让方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交易所(以邮件、微信等其他方式送达的均参照书面送达的约定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交易所)否则由于不能送达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交易所按照原约定的方式或地址送达的法律文书、材料等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收到,如意向受让方拒收上述法律文书、材料视同已经送达。 4、标的成交后,****交易所或转让方发现受让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成交结果无效,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予以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 标的交割 |
1、标的的移交由转让方负责,移交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协商解决,双方须自行协商标的交付事宜。 2、转让标的以交割时现状进行交割,所有标的最终以交割时转让方现场指认为准。 3、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标的的网站公告标的描述信息为依据要求转让方补齐所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 |
|
| 与转让相关 的其他条件 |
| 交易 |
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参与网络竞价前请详细阅读并遵照网络报价须知、受让方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
|||
| 报名时间 |
2026-02-12 09:00 至 2026-03-17 16:00 |
||||
| 报名审核 |
1、意向受让方注册报名: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日前,登录网站(https://hrbggzy.****.cn),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报名账户(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 |
||||
| 交易保证金 |
交易保证金:50.0万元 交纳方式:电汇,网银,其他;按竞价系统提示交纳。 2、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视为违约,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部扣除并优先作为交易服务费。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交易服务费的,****交易所有权保留追诉的权利: |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正向多次竞价 |
竞价阶梯 |
1000元 |
|
| 竞价时间 |
自由竞价时间:2026年02月12日 09:00 至 2026年03月18日 10:00 止 |
限时竞价周期(秒) |
300 |
||
| 竞价结束 |
1、采用协议方式和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受让方服务费收取比例均为成交额的0.3%。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则按500元收取。 2、 转让标的竞价(报价)结束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结算价款过程中不冲抵标的部分成交价款。 5、意向受让方未成功受让标的的,****在竞价结束后2-5个工作日办理保证金原路退还手续,****银行系统为准。 |
||||
| 联系 |
标的咨询 |
展示时间、地点:详询转让方。 参与报名即视为已进行现场查看,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现状。 展示联系人及电话:王女士,136****5389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吉女士,****9610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
|
| 单位地址 |
**街1号 |
|
| 其他 |
附件:声明书----法人.docx 附件:协议书----法人.docx 附件:声明书----自然人.docx 附件:协议书----自然人.docx 附件:合同样本(金**景区).docx 附件: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