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马缸头机械制造扩建项目

审批
重庆-重庆-綦江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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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222MA5U5BEU54马仕兵
马仕兵**市**区
****工业园区A区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马缸头机械制造扩建项目****
2021版本:(34--075)-摩托车制造C3752-C3752-摩托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市**区 ****园区A区
经度:106.68439 纬度: 28.97381****环境局
2025-05-07
渝(綦)环准〔2025〕27号****0222MA5U5BEU54001U
2020-07-27800
50****
****0222MA5U5BEU54****
****0222MA5U5BEU54**米舟****公司
****0112MA5U475W822026-01-06
2026-01-062026-02-03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106ycJgn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扩建扩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新增熔炼炉、浇铸机、机加设备、射芯机等生产设备,建设后年新增60万件摩托车汽缸头,扩建完成后全厂年产110.5万件摩托车汽缸头。新增熔炼炉、浇铸机、机加设备、射芯机等生产设备,建设后年新增60万件摩托车汽缸头,扩建完成后全厂年产110.5万件摩托车汽缸头。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包含熔炼(投料、熔化、保温精炼、扒渣)、制芯、浇注、热处理、抛丸、钝化、机加工、清洗、入库等生产工艺。项目包含熔炼(投料、熔化、保温精炼、扒渣)、制芯、浇注、热处理、抛丸、钝化、机加工、清洗、入库等生产工艺。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废水:生产废水经自建处理能力25m3/d的生产废水处理设施,采用“隔油调节+絮凝沉淀+气浮+厌氧+接触氧化+沉淀”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石油类、LAS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河。生活污水依托重****公司生化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级B标准后排入**河。 2.废气:取消干式打磨,改为湿式打磨,无打磨废气产生。熔炼炉炉门关闭时,天然气在炉内燃烧对铝锭进行熔化,此时产生的废气全部通过炉内集气管道密闭收集后进入废气主管道;炉门开启时,经大尺寸半包式集气罩对投料、扒渣废气进行收集,通过环境集烟系统进入废气主管道;经1套高温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SO2、NOx、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制芯废气和浇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落砂废气经设备顶部自带集气收集后一起经“布袋除尘+两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甲醛、酚类、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中表1其他区域标准,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的相关标准。加热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和热处理燃烧废气各自收集后分别经15m排气筒(DA003、DA004)排放,SO2、NOx、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抛丸废气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5)排放,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锅炉废气通过低氮燃烧后分别经15m排气筒(DA006、DA007)排放,SO2、NOx、颗粒物、林格曼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8-2016)及第1号修改单中排放限值。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依托现有1间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建筑面积约6m2,一般工业固废中的覆膜砂收集后委外交由供应商再生处理,铝屑、废包装材料、****公司回收处置,残次品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后交厂家回收处理。取消现有危废贮存点,**3个危废贮存点,做好“六防”措施,其中1#危废贮存点位建筑面积约25m2,用于暂存除含油金属屑和铝灰渣外的其他危废。2#危废贮存点建筑面积约10m2,用于暂存铝灰渣和铝灰。3#危废贮存点建筑面积约10m2,设收集沟、集液池(容积为0.5m3)用于暂存含油金属屑。废切削液、化学用品废包装物、****处理站污泥、废含油废棉纱手套、废润滑油、空压机含油废液、废油桶、废活性炭,铝灰渣、铝灰等危险废物采用防渗、防漏的容器单独盛装,设托盘。含油金属碎屑要静置无滴漏,所有危险废物暂存于对应的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1.废水:生产废水经自建处理能力25m3/d的生产废水处理设施,采用“隔油调节+絮凝沉淀+气浮+厌氧+接触氧化+沉淀”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石油类、LAS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河。生活污水依托重****公司生化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级B标准后排入**河。 2.废气:取消干式打磨,改为湿式打磨,无打磨废气产生。熔炼炉炉门关闭时,天然气在炉内燃烧对铝锭进行熔化,此时产生的废气全部通过炉内集气管道密闭收集后进入废气主管道;炉门开启时,经大尺寸半包式集气罩对投料、扒渣废气进行收集,通过环境集烟系统进入废气主管道;经1套高温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SO2、NOx、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制芯废气和浇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落砂废气经设备顶部自带集气收集后一起经“布袋除尘+两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甲醛、酚类、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中表1其他区域标准,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的相关标准。加热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和热处理燃烧废气各自收集后分别经15m排气筒(DA003、DA004)排放,SO2、NOx、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抛丸废气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5)排放,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锅炉废气通过低氮燃烧后分别经15m排气筒(DA006、DA007)排放,SO2、NOx、颗粒物、林格曼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8-2016)及第1号修改单中排放限值。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依托现有1间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建筑面积约6m2,一般工业固废中的覆膜砂收集后委外交由供应商再生处理,铝屑、废包装材料、****公司回收处置,残次品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后交厂家回收处理。取消现有危废贮存点,**3个危废贮存点,做好“六防”措施,其中1#危废贮存点位建筑面积约25m2,用于暂存除含油金属屑和铝灰渣外的其他危废。2#危废贮存点建筑面积约10m2,用于暂存铝灰渣和铝灰。3#危废贮存点建筑面积约10m2,设收集沟、集液池(容积为0.5m3)用于暂存含油金属屑。废切削液、化学用品废包装物、****处理站污泥、废含油废棉纱手套、废润滑油、空压机含油废液、废油桶、废活性炭,铝灰渣、铝灰等危险废物采用防渗、防漏的容器单独盛装,设托盘。含油金属碎屑要静置无滴漏,所有危险废物暂存于对应的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2台锅炉设计能力为0.5t/h,并配套2套软水制备装置2台锅炉设计能力为0.15t/h,并配套2套软水制备装置
根据生产需要,将2台锅炉设计能力为0.5t/h,实际安装2台锅炉蒸发量为0.15t/h,并配套2套软水制备装置。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0 0.3903 0.3903 0 0 0.39 0.39
0 0.052 0.052 0 0 0.052 0.052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2.9712 0.4492 1.943 2.9712 0 0.449 -2.522 /
1.5896 0.821 1.1564 1.5896 0 0.821 -0.769 /
0 0.3069 0.349 0 0 0.307 0.307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 31962-2015)表1;其余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满足治理要求 2025年8月28-29日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监测
2 生产废水处理设施 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 31962-2015)表1;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其余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满足治理要求 2025年8月28-29日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监测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熔炼炉废气处理设施 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表1;其余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 满足治理要求 2025年8月28-29日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监测
2 抛丸废气治理设施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 满足治理要求 2025年8月28-29日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监测
3 制芯、浇注废气治理设施 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其余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表1。 满足治理要求 2025年8月28-29日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监测
4 加热炉1#废气排气筒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 按环评要求建设 2025年8月28-29日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监测
5 加热炉2#废气排气筒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 按环评要求建设 2025年8月28-29日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监测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噪声治理设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3类)。 按环评要求建设 2025年8月28-29日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监测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固废:依托现有1间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建筑面积约6m2,一般工业固废中的覆膜砂收集后委外交由供应商再生处理,铝屑、废包装材料、****公司回收处置,残次品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后交厂家回收处理。取消现有危废贮存点,**3个危废贮存点,做好“六防”措施,其中1#危废贮存点位建筑面积约25m2,用于暂存除含油金属屑和铝灰渣外的其他危废。2#危废贮存点建筑面积约10m2,用于暂存铝灰渣和铝灰。3#危废贮存点建筑面积约10m2,设收集沟、集液池(容积为0.5m3)用于暂存含油金属屑。废切削液、化学用品废包装物、****处理站污泥、废含油废棉纱手套、废润滑油、空压机含油废液、废油桶、废活性炭,铝灰渣、铝灰等危险废物采用防渗、防漏的容器单独盛装,设托盘。含油金属碎屑要静置无滴漏,所有危险废物暂存于对应的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一般工业固废:依托现有1间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建筑面积约6m2,一般工业固废中的覆膜砂收集后委外交由供应商再生处理,铝屑、废包装材料、****公司回收处置,残次品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后交厂家回收处理。 危险废物:**3个危废贮存点,做好“六防”措施,其中:1#危废贮存点位建筑面积约25m2,用于暂存除含油金属屑和铝灰渣外的其他危废;2#危废贮存点建筑面积约10m2,用于暂存铝灰渣和铝灰;3#危废贮存点建筑面积约10m2,设收集沟、集液池(容积为0.5m3)用于暂存含油金属屑。废切削液、化学用品废包装物、****处理站污泥、废含油废棉纱手套、废润滑油、空压机含油废液、废油桶、废活性炭,铝灰渣、铝灰等危险废物采用防渗、防漏的容器单独盛装,设托盘。含油金属碎屑要静置无滴漏,所有危险废物暂存于对应的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环境风险:对厂区进行分区防渗,钝化线生产区域、化学品库房、危废贮存点、****处理站进行重点防渗处理。钝化剂、切削液、脱模剂、机油、清洗剂均废切削液、空压机含油废液、废润滑油设置托盘,化学品库房区域置严禁烟火等标识、标牌,常备吸油毡、消防沙、灭火器等应急物资。钝化线生产区域各槽体应架空安装,下设接水托盘,钝化线生产区域废水管线敷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地上敷设,生产废水管道沿地上的管廊敷设。 环境风险:对厂区进行分区防渗,钝化线生产区域、化学品库房、危废贮存点、****处理站进行重点防渗处理。钝化剂、切削液、脱模剂、机油、清洗剂均废切削液、空压机含油废液、废润滑油设置托盘,化学品库房区域置严禁烟火等标识、标牌,常备吸油毡、消防沙、灭火器等应急物资。钝化线生产区域各槽体应架空安装,下设接水托盘,钝化线生产区域废水管线敷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地上敷设,生产废水管道沿地上的管廊敷设。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该项目属于扩建,现有厂房面积为7500m2,办公面积500m2,本项目不新增建筑面积和占地面积,新增熔炼炉、浇铸机、机加设备、射芯机等生产设备,建设后年新增60万件摩托车汽缸头,扩建完成后全厂年产110.5万件摩托车汽缸头。该项目属于扩建,现有厂房面积为7500m2,办公面积500m2,本项目不新增建筑面积和占地面积,新增熔炼炉、浇铸机、机加设备、射芯机等生产设备,建设后年新增60万件摩托车汽缸头,扩建完成后全厂年产110.5万件摩托车汽缸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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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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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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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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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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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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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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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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