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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号(号) | 202****1259 |
| 项目名称 | ****迁改扩建 |
| 建设地点 | **省**市桥头镇禾石**六街6号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 |
| 项目概况 | ****(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原厂址位于**市塘厦镇宏业北路99A8-102号,建设单位成立于2012年10月,2015年3月报送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5年4****生态环境局的审批,取得了《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东环建(塘)〔2015〕79号),2019年12月建设单位进行了自主验收,取得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5年9月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编号:****)。 由于建设单位的发展需求,拟进行迁改扩建,故申请迁改扩建环保手续,本次迁改扩建内容为: (1)建设地址由“**市塘厦镇宏业北路99A8-102号”搬迁至“**省**市桥头镇禾石**六街6号”。 (2)增加生产塑胶配件240吨/年,模具100套/年。 (3)增加注塑机(300T)4台、注塑机(200T)15台、火花机5台、磨床5台、铣床5台、CNC2台等设备。 本次迁改扩建后总投资200万元,总占地面积3000m2,建筑面积3298m2,加工生产塑胶配件340吨/年,模具100套/年。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注塑工序废气经“密闭车间+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注塑工序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等措施。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废****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
| 公示时间 | 2026-02-11 |
| 联系人 | ****环境局桥头分局 |
| 联系电话 | 0769-****3755 |
| 通讯地址 | ******中心C座8楼 |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呈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