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唐宇等二十三宗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前公示2026-04(**)
索引号:/****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建设局 成文日期:2026年02月11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6年02月11日 时效性:****关于唐宇等二十三宗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前公示2026-04(**)
1.唐宇宗地位于**市那大园地**侧那恁安置小区E10号北,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证载面积1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76.91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1.95米。
2.黄志荣宗地位于**市那大镇万福西**侧(那大怡园新村),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证载面积218.40平方米,**建筑面积382.32平方米,建筑层数2层,建筑高度8.55米。
3.林浩宗地位于**市新美商住小区A11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证载面积1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96.00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1.95米。
4.温秀敏宗地位于那大文化北路东侧新美商住小区A18(东)号、A19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证载面积28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69.40平方米,建筑层数2层,建筑高度8.00米。
5.高李标、高冠鹏宗地位于**市那**生街后三巷4号(原新生巷4号门牌),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证载面积102.00平方米,**建筑面积314.25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2.00米。
6.孙东宗地位于**市和庆镇和庆街(原南街),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证载面积255.00平方米,**建筑面积392.57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2.00米。
7.陈强宗地位于**市那大人民西路汇源小区一号区64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证载面积1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19.62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1.95米。
8.吴练必宗地位于儋****党校西侧),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证载面积146.53平方米,**建筑面积386.65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1.95米。
9.吴杏合、周春娇宗地位于**市那大控规44号街区鸿达住宅小区B19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商住用地,土地证载面积1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68.40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1.95米。
10.杨慧宗地位于**市那大邮电大楼南侧凯源小区C85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证载面积1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59.98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2.00米。
11.王焕才、陈梅侬宗地位于**市那大镇科技四巷(原那大大州新村茂园新宿小区A47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证载面积125.11平方米,**建筑面积371.67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2.00米。
12.董定龙、符玉怀宗地位于**市那大大明街42号((原大明街27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证载面积123.99平方米,**建筑面积364.51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1.95米。
13.冼勇宗地位于**市那大怡园新村小区(现**街3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证载面积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82.75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1.95米。
14.徐云基地位于**市那大镇**路44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证载面积79.60平方米,**建筑面积242.80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1.90米。
15.陈****机关住宅小区C15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证载面积307.80平方米,**建筑面积398.14平方米,建筑层数2层,建筑高度9.10米。
16.王圣臣宗地位于**市那大镇那恁新村安置区B21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证载面积136.00平方米,**建筑面积399.57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1.95米。
17.郭庆菊宗地位于**市那大大成街98号门牌(原**路),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证载面积126.00平方米,**建筑面积355.02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2.00米。
18.陈泽华宗地位于**市东成那东公路27****花园B7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证载面积9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84.58平方米,建筑层数2层,建筑高度9.30米。
19.陈泽华宗地位于**市东成那东公路27****花园B8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证载面积9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84.58平方米,建筑层数2层,建筑高度9.30米。
20.陈泽华宗地位于**市东成那东公路27****花园B9、B10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证载面积18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74.52平方米,建筑层数2层,建筑高度9.30米。
21.麦雪莲宗地位于儋****居委会三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证载面积137.00平方米,**建筑面积556.80平方米,建筑层数4层,建筑高度16.45米。
22.薛彩元、钟丙荣宗地位于**市那大镇头潭村安置区C187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商住用地,土地证载面积1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86.55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2.00米。
23.黄国统宗地位于**市那大军屯**路,土地证载用途为商住用地,土地证载面积418.40平方米,**建筑面积387.34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2.00米。
以上二十三宗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查,符合《****中心**及镇区个人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儋府办规〔2024〕6号)的相关规定。依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规划批前公示。
一、公示时间
7日(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2月17日)。
二、公示地点
****政府网、建设项目现场、****建设局微信公众号。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xzsp_dzysj@hainan.****.cn;
2.书面意见请送至********中心三楼320办公室);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4.联系电话:0898-****0309;
5.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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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