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人:****
一、项目名称:谷阳广场临时经营权出租
1.位置:****广场。
2.用途:用于商业经营。
3.临时经营权出租,资产所有权无争议。
二、招租标的、起始价及保证金:
1.标的坐落:****广场
2.招租起始价:根据摊位位置、面积和报名人数现场确定
3.招租保证金:5000元(中标可抵交房租,不中标无息退回)。无故不参加竞租者,保证金不退。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公司****支行
账 号:225********1000002
三、招租年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不超过 1 年。
招租方式:****政府网站,采取公开招租的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四、报名时间:2026年 2 月 10 日8:00— 2026年 2月 13日16:00。****银行回单,经公司财务部确认款到账后报名有效。
开标时间、地点:2026年 2 月13 日 17:00标书代写
****项目部会议室
五、报名地点: **县投资大厦三楼
联 系 人: 吕 微 联系电话: ****158
六、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企业资格。
2.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承租人报名时,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报名手续;法人须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报名手续。
七、承租要求:
1.承租人按指定用途使用经营权,必须服从****的管理,保证经营区域范围内的卫生、整洁;
2.水、电、气等费由承租人自理;
3.如果多人报名,价高者得。
4.承租期间,若遇国家大型建设、城市改造、政府征用拆迁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等原因,租赁合同立即终止,租赁方无条件撤出。
5.承租人必须按城市管理、环保、市场监管、卫生等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经营,违反者自行承担责任。
6.竞租者取得临时经营权后七天之内签订租赁合同,并支付费用。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在经营承包合同中约定。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