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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委员会:
《关于报请审批**镇埔柳村村庄规划修改的请示》(莆城乡规委〔2026〕2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镇埔柳村村庄规划修改内容、深度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能够有效指导村庄规划建设行为。原则同意**镇组织编制并经专家审查的《**市**区**镇埔柳村村庄规划修改(2024-2035年)》(以下简称《村庄规划》。
二、《村庄规划》的文本和图集,由城****委员会负责解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规划,确需修改的,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三、**镇及相关部门应按各自职责严格实施规划,切实把各项管控要求落实到位。在推进村庄建设时,应按规定做好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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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