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中文名称 | 备注 |
| 1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川环审批〔2026〕16号 |
| 项目名称 | **地区产能建设项目(一期) | |
| 审批类别 | 许可 | |
| 许可内容 | **地区产能建设项目(一期)位于**省**市**市、**县境内,属于**盆地北部**-**地区油气勘查矿权、**盆地**柏垭油气田和****场油气开采矿权范围,区块面积约420km2,天然气开采层位为沙溪庙、须二段,不含硫化氢。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钻井工程、采气工程、集输工程和回注工程,建成后将新增天然气最大产能3.3×108m3/a,副产凝析油4950t/a。 钻井工程主要包括建设16座钻井平台(含**9座,扩建7座),新增钻井42口,对现有**15井和**18井2口老井进行挖潜改造;各井场设置钻井、完井和压裂设备,配套泥浆不落地及循环系统、放喷池、危废贮存库等。采气工程主要包括建设18座采气平台井站(含**16座、利旧2座),新增采气井56口,各采气平台井站均采用气液分输工艺,设置采气树、水套加热炉、清管发球筒、采出水罐、放空系统等。集输工程主要包括**脱水集输站4座,**集气管道总长为97.4km、设计压力6.3Mpa,材质为无缝钢管;气田水管道总长为63.6km、设计压力6.4Mpa,材质为柔性复合高压输送管,与集气管道同沟敷设。回注工程主要对现有川石43回注井进行改扩建。项目总投资约43.8亿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985万元。 项目建设总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相关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厅原则同意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中国****公司****公司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747640 | |
| 许可决**期 | 2026/2/10 | |
| 许可部门 | ****生态环境厅 | |
| 当前状态 | 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