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灵绣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直播及摄影摄像类专业设备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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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及摄影摄像类专业设备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因公司业务开展工作需要,现拟采购一批直播及摄影摄像类专业设施设备,为保证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开展,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具备履约能力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询价投标。

一、采购项目相关信息

(一)项目名称:****直播及摄影摄像类专业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本项目设1个包件,采购直播及摄影摄像类专业设备一批,具体设备规格、型号、数量、技术参数等要求详见附件《****直播及摄影摄像类专业设备报价清单》。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25万元(大写:贰拾伍万元整),报价超过预算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四)资金性质:企业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摄影摄像设备、直播设备销售/批发/经营等与本次采购项目相关的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标书代写

三、付款方式

1.本项目所有设备供货完成并安装调试完毕,经采购方组织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采购方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95%;

2.剩余合同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个月后,经采购方核查设备无质量问题、供应商按约履行质保义务的,采购方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质保金;

3.供应商需按采购方要求提供合法、有效、足额的对应金额发票,否则采购方有权顺延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一)时间

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2月14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地点

**省黔南州**县人民大会堂6楼****指定办公区。

(三)需提供的资料

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质原件备查,并提交壹份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需按顺序装订成册):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明确委托权限及期限)、委托代理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结果截图;

5.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无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四)审查及文件发放

采购方对供应商提交的资质资料进行现场符合性审查,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完成报名登记后,免费获取询价采购文件及报价清单;审查不合格的,采购方当场说明理由,不予发放采购文件。

五、响应文件递交及开标相关事宜(一)响应文件递交 标书代写

1.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2月24日17:00(**时间),逾期递交、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一律拒收;标书代写

2. 递交地点:**省黔南州**县人民大会堂6楼会议室;

3. 要求:投标文件需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投标文件”字样,逾期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二)开标 标书代写

1. 开标时间:2026年2月25日15:00(**时间);标书代写

2. 开标地点:**省黔南州**县人民大会堂6楼会议室;标书代写

3. 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未到场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标书代写

六、项目履约要求

1.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须与采购方签订正式采购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采购方有权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采购;

2.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中标供应商需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及验收交付工作,确保设备正常投入使用;

3.设备供货、安装过程中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调试费、辅材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4.中标供应商须提供所采购设备的原厂正品保障、产品合格证明、保修卡等相关资料,若提供假冒伪劣产品,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七、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

1.本项目所有设备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不得低于国家及行业标准,且核心设备质保期不少于1年(具体按厂家承诺执行);

2.质保期内,设备出现质量问题的,中标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方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更换,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若维修后仍无法正常使用的,须无偿更换同规格、同型号的全新设备,且质保期重新计算;

3.质保期外,供应商需为采购方提供终身技术支持及优惠的维修、配件更换服务。

八、询价成交原则

1.****小组,对符合资格要求、响应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若报价相同,优先选择质保期更长、售后服务更优的供应商);

3.询价小组有权对投标文件中的疑问进行质询,供应商须如实答复,拒不答复或答复无效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地址:**省黔南州**县人民大会堂6楼

联系人:梁经理

联系电话:131****2153

监督电话:0854-****140

****

2026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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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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