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厅拟对**省**市江牡岛东**域****区块海砂开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省**市江牡岛东**域****区块海砂开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2月12日至2026年02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西路213****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4746,020-****9853
传 真:020-****21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省**市江牡岛东**域****区块海砂开采 |
| 建设地点 | ******江牡岛东南侧海域东南约5.9km处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项目开采范围用海面积为190.7306公顷,不占用岸线与滩涂。项目设计日平均开采量不超过4.48万立方米,年开采量不超过650万立方米,设计最大**可开采原矿矿石量为1087.11万立方米,预计开采年限1.67年;项目为水下开采,采用2艘采砂能力800m3/h、4艘采砂能力300m3/h的射流抽吸式采砂船和12艘过驳船进行作业,**存在两个矿体,先开采V1矿体,后开采V2矿体。本项目不包括海砂开采后的运输、处理及利用。 |
| 环评机构 |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主要环境影响情况 |
| 公众参与情况 |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