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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光村产业用地项目用电工程总承包(EPC)澄清(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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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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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渔光村产业用地项目用电工程总承包(EP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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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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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答疑/澄清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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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条件项目经理业绩要求由“拟派项目经理应担任过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输变电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更正为“拟派项目经理应担任过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配电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招标公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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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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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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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中北路108****银行大厦五层 联系人:戴琼霖、马原、高翔、范巍 电话:027-****35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