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县**03E0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地块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亩) (设保留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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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 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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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E01地块 |
城郊镇马元亭村**高速**互通口附近 |
6380 平方米(9.57亩) |
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0.2≤容积率≤0.4 |
≤30% |
≥20% |
40年 |
590万元(履行土地出让合同定金按土地出让金成交总额的20%确定) |
124 |
其它规划设计条件详见****地块规划设计条件,所交付的拍卖出让地块为“净地”。
二、竞买人范围及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局申请参加竞买,本次竞买不接受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3月5日到我局权益与利用股领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3月5日到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5日16时30分。标书代写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6年3月5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6年3月6 日上午10时在****十二楼会议室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买成交后,土地出让金分两期缴纳,竞得人应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成交总额的50%(含竞买保证金),90日内缴清全额。
八、****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权益与利用股
联系电话:0598—****632,0598—****018
联系人:傅女士、林女士
开户单位:****中心
开户行:农行**支行
账 号:138********004438
开户行:建行**支行
账 号: 350********059000168
开户行:******联社**信用社
账 号:903********100****7287
开户行:****营业部
账 号: 903********100****4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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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