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09MA77FUQB5J | 建设单位法人:葛枝俏 |
| 吴祚康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市**区 |
| ****市**区东绕城高速**路出口处外侧燕新国际家居产业园16号 |
| 新增年产90****基地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34-人造板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029-C2029-其他人造板制造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市**区 燕新国际家居产业园木材家具生产区16号地 |
| 经度:87.836427 纬度: 44.048697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5-28 |
| 乌环评审〔2025〕10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109MA77FUQB5J002Z |
| 2025-11-2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0 |
| 18.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09MA77FUQB5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芯诚****公司 |
| ****0107MA78308K8Y | 验收监测单位:**点点****公司 |
| ****0100MA77578E84 | 竣工时间:2025-11-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1-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0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97007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新增3条环保贴面板生产线,年产90万张贴面板生产线 | 实际建设情况:新增3条环保贴面板生产线,年产90万张贴面板生产线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主要生产工艺为利用模温机加热热压机,将外购的三聚 氰胺浸渍纸热压贴合在外购的刨花板、中纤板上,制成环保贴面板。 | 实际建设情况:主要生产工艺为利用模温机加热热压机,将外购的三聚 氰胺浸渍纸热压贴合在外购的刨花板、中纤板上,制成环保贴面板。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项目运营过程中须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模温机安装低氮燃烧器,废气收集汇入原有模温机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对现有“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改造,6台热压机(原有3台,新增3台)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甲醛等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限值要求。加强无组织排放管控,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无组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甲醛、非甲烷总烃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在排放满足以上标准要求基础上,应参照执行《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中人造板制造行业环保绩效A级水平排放限值要求。项目应结合实际制定完善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报有关部门备案,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下各项管控措施,积极落实企业环保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要求。后续国家、地方排放标准有变化的,应采取措施,确保满足最新排放标准要求。持续提升在无组织排放、VOCs治污设施、监测监控水平、运输方式等多个方面的能力水平。 (二)在项目运营期间,须对噪声源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三)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下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四)做好运营期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储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废包装袋、废边角料等一般固体废物委托废品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处理,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机油、废导热油、废UV灯管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本次扩建项目废气排放量分别为:非甲烷总烃0.110吨/年,二氧化硫0.006吨/年,颗粒物0.025吨/年,氮氧化物0.286吨/年,通过以新带老改造及从原批复文件中等量使用后,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为氮氧化物0.141吨/年,从2021年**威****公司降氮升级改造项目减排量2倍替代;非甲烷总烃0.068吨/年, ****公司焦化装置除焦过程和焦炭池有机废气收集治理项目减排量2倍替代。 (六)加强项目环境风险管控,建立健全各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应急预案,杜绝突发环境风险等事故发生。 | 实际建设情况:(一)本项目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模温机经低氮燃烧器(国内一般技术),废气收集汇入原有模温机15米高排气筒排放。对现有“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改造,6台热压机(原有3台,新增3台)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经监测,有组织非甲烷总烃、甲醛等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以上标准要求基础上,同时满足《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中人造板制造行业环保绩效A级水平排放限值要求。模温机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建设单位已承诺制定完善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报有关部门备案,目前正在编制中,编制完成****生态环境局****分局备案。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及物料存储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相关标准及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甲醛、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限值要求; (二)项目区所有生产工序置于车间内,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经监测,本项目厂界外4个监测点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三)生活污水排入下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四)废边角料、废包装袋及不合格产品可利用的外售至废品站综合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和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理;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机油、废导热油、废液压油及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分类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转移、外运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五)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010752t/a,二氧化硫排放量为0.006564t/a,氮氧化物排放量为0.3144t/a,满足环评报告及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公司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备案编号:650109-2022-072-L(2025.****.01修订)。 (七)2025年11月24日进行排污许可登记变更,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0109MA77FUQB5J002Z。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066 | 0.036 | 0 | 0 | 0.007 | 0.007 | / |
| 0 | 0.3144 | 0.521 | 0 | 0 | 0.314 | 0.314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108 | 0.148 | 0 | 0 | 0.011 | 0.011 | / |
| 1 | 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中人造板制造行业环保绩效A级水平排放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 热压工序采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 已监测 | |
| 2 | 模温机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模温机产生的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国内一般技术)处理后,进入排气系统最终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已监测 |
| 1 | 热压机、模温机等生产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 项目采取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同时加强机械设备保养维护和噪声防范,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 已监测 |
| 1 | 做好运营期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储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废包装袋、废边角料等一般固体废物委托废品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处理,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机油、废导热油、废UV灯管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废边角料、废包装袋及不合格产品可利用的外售至废品站综合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和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理;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机油、废导热油、废液压油及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分类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转移、外运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本次扩建项目废气排放量分别为:非甲烷总烃0.110吨/年,二氧化硫0.006吨/年,颗粒物0.025吨/年,氮氧化物0.286吨/年,通过以新带老改造及从原批复文件中等量使用后,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为氮氧化物0.141吨/年,从2021年**威****公司降氮升级改造项目减排量2倍替代;非甲烷总烃0.068吨/年,****公司焦化装置除焦过程和焦炭池有机废气收集治理项目减排量2倍替代。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010752t/a,二氧化硫排放量为0.006564t/a,氮氧化物排放量为0.3144t/a,满足环评报告及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