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制线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2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市人民大道中42号泰华大厦613室,邮编:524022 联系电话:0759-****622。
| 项目名称: | ****制线生产线扩建项目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岛中线公路民安渔网工业**侧,规划科技大道南侧车间 |
| 环评机构: | **** |
| 项目概况: | ****制线生产线扩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开发区**岛中线公路民安渔网工业**侧,规划科技大道南侧车间,项目用地面积3600平方米,主要扩建一条年产500吨的PE丝生产线,扩建后全厂年产渔网600吨、PE丝500吨;项目使用的主要原辅材料为PE颗粒500吨/年、色母6吨/年,生产工艺为:PE颗粒、色母→搅拌→下料→熔融拉丝→冷却→捻线→制股→打绳;项目总投资2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项目使用现成厂房,只有设备安装和调试,还有废气治理设施的安装等。 运营期: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拉丝机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在拉丝机挤出工序的废气出口上方设置外部型集气罩收集有机废气,收集后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3米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生产冷却用水、拉丝加热循环用水。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废水污染防治措施:(1)生活污水经隔油池、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地作物标准后用于林地灌溉;(2)生产冷却用水和拉丝加热循环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3)扩建后全厂设15 m3废水暂存池,雨季可暂存3天生活污水。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对设备定期进行保养,使设备处于最佳的运行状态;(2)生产设备的基座在加固的同时进行必要的减振和减噪声处理;(3)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减振、消声处理;(4)场内设备布局合理,尽量将高噪声设备放置在场内中间位置;(5)在设备与基础之间安装减振装置。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等。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没有收到公众反馈意见和建议。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