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 工程名称 |
******校区新工科大楼(B 栋、C 栋)项目(监理“评定分离”) |
招标阶段 |
监理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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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澄清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招标文件-第四章-定标方案-信用要素-评审标准-“投****门市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1.A级的得100分;2.其余得50分。”修改为:“投****门市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1.A级的得100分;2.B级得75分;3.其余得50分。” 二、本工程招标文件-第四章-定标方案-实力要素-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的配置情况的评审标准-“①项目组成员在招标文件最低配备要求基础上,全阶段(基础阶段、主体阶段及装修阶段)每新增一名专业监理工程师得20分,或全阶段(基础阶段、主体阶段及装修阶段)每新增一名监理员得10分,本项满分40分;②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的,得30分,本项满分30分。③项目组成员中除总监理工程师外,具备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中华人民**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的,得30分,本项满分30分。④其余不得分。”修改为:“①项目组成员在招标文件最低配备要求基础上,全阶段(基础阶段、主体阶段及装修阶段)新增2名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新增4名监理员或新增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及2名监理员,且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且项目组成员中除总监理工程师外有一人具备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中华人民**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的得100分;②项目组成员在招标文件最低配备要求基础上,全阶段(基础阶段、主体阶段及装修阶段)新增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新增2名监理员,且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的得75分;③其余得50分。” 三、本工程招标文件-第四章-定标方案-实力要素-评审标准“1.获得1个及以上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的得100分;”修改为:“1.获得1个及以上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或获得2个及以上省级优质工程奖的得100分;” 四、招标文件原内容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内容为准。 (以下无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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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6年02月11日 |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6年02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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