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更好发挥预算绩效管理在优化财政资金配置的积极作用。现采用发布询价公告的方式,选取专业能力突出、****公司承接财政项目资金预算绩效项目业务。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2026年财政项目资金预算绩效项目业务
2. 服务内容:对我局(含卫健局、流动站、进修校、爱技中心、应急中心)5个单位,2026年财政项目资金预算绩效项目业务整体打包填报(近三年财政项目资金预算绩效项目平均约80个)
3.服务期限:财政一体化系统登录时间为2026年,绩效项目需符合蕉**卫健局、财政局要求,按时、保质完成绩效项目内容。
4. 项目最高限价:6万元
5. 结算方式:
签订合同后,30天内按中标金额的40%予以预拨;项目完成后,再支付总价的40%进度款和剩余20%尾款。其中20%尾款根据各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的服务评价予以结算,服务评价按“优秀、良、中、差”分四挡。(20%尾款=优秀项目数量*平均价格*100%+良项目数量*平均价格*95%+中项目数量*平均价格*90%+差项目数量*平均价格*50%,(平均价格=中标价/项目数量)
6. 评标方法:选择报价最低单位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具备《代理记账许可证书》或《****事务所执业证书》****事业单位财政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经验(需提供服务对象合同);
3. 未被列入失信执行证明(截图查询结果信息);
4. 中标供应商不得转包项目绩效服务,且需安排熟悉该工作的工作人员到场负责沟通协调该工作的承诺书;
5.加盖公章的报价单;
6. 参加本项目询价时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资格证书、服务对象合同、未被列入失信执行证明、承诺书、报价单等。(所有文件需加盖公章,文件袋密封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三、违约责任
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供应商违约,供应商应按合同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取消合同,并可进一步提出追索和索赔。
(1)供应商未在规定服务期限内提多次不及时完成项目绩效,甲方有权不支付合同款项,且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追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供应商不能完成合同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除外),供应商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款。
(3)所有服务,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视为供应商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4)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供应商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四、报价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 2月9日8时00分——2026年2月11日17时30分标书代写
2.报价文件递交要求:签字盖章完善,采取密封方式递交,供应商需派代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采购人不接收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报价文件。逾期递交报价文件或递交材料不全,其报价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3.报价文件递交地址:**市蕉**卫健局财务室(**市蕉****南路94号泓源国际12层)标书代写
联系方式:李先生 黄女士 ,电话:0593-****308
****
2026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