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中学采购体育器材项目(项目编号:****)
2.采购方式:综合评分
3.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1月27 日
4.采购日期:2026年2月6日
5.成交供应商名称: ****
6.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市**区叠嶂中路42号TX-102号
7.成交金额 6.75万元/年(服务期1年)
8.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9.评审委员会名单:樊啸、张**、李敏
10.采购人名称:****
地址:**省**市状元南路244号
联系人:董小飞
电话:0563-****461(办公室)****711(总务处)
11.公告期限: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2月11日(3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中学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办公室,联系电话:0563-****461(校办)。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以及《****学校内招标管理办法》,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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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9日
供稿:李亚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