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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投标人、供应商: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粤财函〔2025〕13号)文件要求,****政府采购保证金开展全面清理清退工作。请相关投标人、供应商(详见附件1)于2026年3月16日前来电、邮寄资料或前来我所办理退款手续,公告期满仍不联系我所办理的,我所将按规定将保证金上缴国库。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退还保证金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一)中标供应商
1、《****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转出申请表》(附件2);
2、采购合同;
3、保证金汇入时的转账凭证。
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未中标供应商
1、《****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转出申请表》(附件2);
2、保证金汇入时的转账凭证。
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退还保证金资料邮寄地址
办理退还保证金的供应商可派员持上述资料于工作时间到我所办理保证金清退手续,或邮寄至****(受理时间以邮件签收时间为准)。
邮寄地址:**市东坑****管理中心六楼
邮政编码:523000
联系电话:0769—****1088
联系人:卢先生
****
2026年 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