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组配分类: | 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 |
| 发布机构: |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名称: | ****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025年版) | 文号: | 无 |
| 生成日期: | 2026-02-10 | 发布日期: | 2026-02-10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 |
| 序号 | 县级事项名称 | 办理依据 | 实施机构 | 事项类别 |
| 1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六条:行政机关应当及时、****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在其职责****政府信息予以澄清。第七条:行政****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政府****机关的,****机关进行沟通、确认,****机关****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 办公室 | 主动服务类 |
| 2 | 剧毒化学品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化学品储存单位备案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对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应当将其储存数量、储存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政府****管理部门(在港区内储存的,****管理部****机关备案。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 | 依申请类 |
| 3 |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解散其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及库存处置方案备案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二十七条: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其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的危险化学品,不得丢弃危险化学品;处置方案****人民政府****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环境保****机关备案。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 | 依申请类 |
| 4 |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备案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将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人民政府****管理部门备案。在港区内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将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管理部门备案。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 | 依申请类 |
| 5 | 地质勘探单位从事探勘活动的备案 | 《金属与非金属矿产**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总局令第35号)第八条:地质勘探单位从事地质勘探活动,应当持本单位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和地质勘探项目任务批准文件或者合同书,向工作区域所在地****管理部门备案,并接受其监督检查。 | 安全生产基础科 | 依申请类 |
| 6 | 非煤矿山承包单位跨省施工作业备案 |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总局令第62号)第二十七条:承包单位在登记注册地以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施工作业的,应当向****人民政府****管理部门书面报告外包工程概况和本单位资质等级、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主要安全设施设备等情况,并接受其监督检查。 | 安全生产基础科 | 依申请类 |
| 7 | 地质勘探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 | 《金属与非金属矿产**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总局令第35号)第十九条第二款:应急预案应当按照有关规****管理部门和地质勘探主管单位备案。 | 安全生产基础科 | 依申请类 |
| 8 | ****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地震应急预案备案 | 《中华人民**国防震减灾法》第四十六条第三款:交通、铁路、水利、电力、****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以及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核电、矿山、危险物品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地震应急预案,****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备案。 | 救****地震办) | 依申请类 |
| 9 | 森林火险预警预报信息发布 | 1.《****办公厅 ****办公厅****应急管理厅主要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厅〔2018〕101号)规定,省应急管理厅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 防汛抗旱和火灾防治科 | 主动服务类 |
| 10 | 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公布 | 1.《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九条:****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统计分析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并定期向社会公布。2.《****办公厅 ****办公厅****应急管理厅主要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厅〔2018〕101号):(十六)调查评估和统计处。......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 | 综合协调科 | 主动服务类 |
| 11 | 救灾捐赠、募捐活动及款物分配、使用情况公布 | 1.《中华人民**国慈善法》第三章慈善募捐是指慈善组织基于慈善宗旨募集财产的活动,包括面向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第四章慈善捐赠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基于慈善目的,自愿、无偿赠与财产的活动……;第八章信息公开,****政府建立健全慈善信息统计和发布制度……。 | 救****地震办) | 主动服务类 |
| 12 | 台风防御预警信息发布 | 《****办公厅 ****办公厅****应急管理厅主要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厅〔2018〕101号)规定,****中心负责发布事故灾难、自然灾害预警和灾情信息;防汛抗旱处负责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 | 防汛抗旱和火灾防治科 | 主动服务类 |
| 13 | 旱情通告发布 | 1.《中华人民**国抗旱条例》第四十九条:国家建立抗旱信息统一发布制度。****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审核、发布。 | 防汛抗旱和火灾防治科 | 主动服务类 |
| 14 | 分配救灾款物 | 1.《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第三条:****政府****政府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第二十二条:****政府财政部门、应急管理部门负责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的分配、管理并监督使用情况。****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调拨、分配、管理自然灾害救助物资。 | 防汛抗旱和火灾防治科 | 主动服务类 |
| 15 | 汛情通告发布 | 1.《中华人民**国防汛条例》第二十九条:电视、广播、****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提供的汛情,及时向公众发布防汛信息。 | 防汛抗旱和火灾防治科 | 主动服务类 |
| 16 | “5.12”**防灾减灾日活动 | 1.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起,每年5月12日为**防灾减灾日。 | 政策法规科 | 主动服务类 |
| 17 | 发布安全生产事故、自然灾害风险预警和灾情信息 | 1.《**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第二十一条: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政府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发布相应级别的警报,决定并宣布有关地区进入预警期。 | 综合协调科 | 主动服务类 |
| 18 | 组织指导监督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 1.《**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第三条:****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第十四条:****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应急演练。应急演练活动应当每年至少开展一次。 | ****中心 | 主动服务类 |
| 19 | 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 | 1.《**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第三条:****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 ****中心 | 主动服务类 |
| 20 | 开展“6●16”全省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 1.《安全生产法》第十三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 | 政策法规科 | 主动服务类 |
| 21 |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应急管理领域) | 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省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65号),“12350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及咨询电话服务”并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 | 办公室 | 主动服务类 |
| 22 | 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成果查询 | 《**省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第五条:****政府****开发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统一组织对地震安全性评价事项实行区域评估,不再对区域内的企业等市场主体单独提出评估要求。区域评估的费用不得由市场主体承担。 | 救****地震办) | 依申请类 |
| 23 | 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参数确定 | 1.《中华人民**国防震减灾法》第三十四条: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负责审定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 救****地震办) | 依申请类 |
| 24 | 地震信息发布 | 《中华人民**国防震减灾法》第二十五条: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地震监测信息共享平台,为社会提供服务。 | 救****地震办) | 主动服务类 |
| 25 | 建设单位增建、**抗干扰设施指导服务 | 《中华人民**国防震减灾法》第二十四条:**、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避免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造成危害。建设国家重点工程,确实无法避免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造成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的要求,增建抗干扰设施;不能增建抗干扰设施的,应当**地震监测设施。 | 救****地震办) | 依申请类 |
| 26 | 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 | 1.《中华人民**国防震减灾法》第四十四条: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指导、协助、督促有关单位做好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地震应急救援演练等工作。 | 政策法规科 | 主动服务类 |
| 27 | 农村民居建设抗震技术指导 | 《**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二十条 ****政府住房城乡建设、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提供下列抗震技术指导和服务 。(一)开展农村住宅实用抗震技术的研究开发,制定农村住宅建设技术标准,编制适合不同地区、不同需求的农村住宅抗震设计图集和施工技术指南,并向建房农民免费提供;(二)开展地震环境和场地条件勘察,提供地震环境、建房选址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为农村住宅建设选址、确定抗震设防要求提供依据;(三)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建筑抗震基础知识、房屋结构抗震方法、房屋抗震加固等施工技术培训;(四)开展农村村民住宅抗震性能调查研究和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普及。 | 救****地震办) | 依申请类 |
| 28 | 地震宏观异常调查核实 | 1.《中华人民**国防震减灾法》第二十七条:观测到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所****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报告,也可以直接向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报告。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进行登记并及时组织调查核实。 | 救****地震办) | 主动服务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