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县粮食烘干能力,根据《****发展中心关于印发〈2026年粮食产地烘干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的通知》(晋农机推一发〔2026〕3号)要求,现公开遴选**县2026年粮食产地烘干设施建设项目项目承担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县2026年粮食产地烘干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任务:在我县建设1个粮食产地机械化烘干设施装备示范点。项目补助资金80万元,用于补助成套烘干装备和开展现场演示、考核、培训,不补助基础建设及配套仪器设施等。
建设周期:2026年5月—2026年9月
二、遴选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遴选对象
具备相****农场、******社、社会化(农机)服务组织、粮食加工企业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二)报名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未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
2.拥有合法土地使用手续(设施用地或建设用地),符合《关于加快粮食产地烘干能力建设的意见》(农机发〔2023〕3号)用地管理要求;选址符合本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和发展规划要求;
3.无烘干设施,避免重复建设;
4.示范点服务范围具有一定规模,优先布局在烘干设施空白、烘干能力不足地区;
5.承诺引进通过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的成套烘干装备(连续式烘干机吨位不小于200t/d,循环式烘干机吨位不小于90吨/批次),装备要具备温湿度传感器、智能化控制端等部件,示范点安全预警监测系统要实现场所监控覆盖(具备热成像/超温/倾斜监测和可燃气体探测及多类型报警功能,支持手机端或控制端操控),热源为清洁能源;
6.已落实电力保供及清洁能源持续供应,作业噪声、振动和排出废气符合环保要求,具备装备安装、运行维护能力;
7.承诺资金使用合规,建立安全生产体系,配合开展装备试验考核、技术培训、示范演示等推广演示活动,并按要求喷绘装备标识、报送项目资料。
8.承诺按照《**省粮食产地烘干设施建设技术指引》开展项目建设。
三、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查询记录;
3.土地使用手续(土地使用权证或相关审批文件);****政府出具的《情况说明》(粮食产地机械化烘干设施装备示范点建设选址是否符合本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和发展规划要求,建设用地是否远离居民区(民用建筑)25米以上,建设选址是否远离污染源及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生产或存放场所);
4.项目申请书(附件3);
5.建设承诺书(附件4);
6.现有安全生产体系建设情况;
7.其他佐证材料:当前建设基础(是否有办公用房、检验室等,场地是否平整,是否有可靠粮源等);是否处于全县粮食主产区;交通运输条件情况,电力、能源、通讯、消防用水等情况;自有工程车辆等情况。
提交的报名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
四、报名相关事项
报名时间:2026年2月11日—2026年3月6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可邮寄)
报名地址:********农业农村局北楼1楼)
联系人:小刘 131****9894
五、其他要求
报名主体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存在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列入失信名单。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发展中心关于印发〈2026年粮食产地烘干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的通知》执行。
附件1:附件附件1关于印发《2026年粮食产地烘干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的通知.pdf
附件2:附件附件2关于加快粮食产地烘干能力建设的意见农机发〔2023〕3号.pdf
附件3:附件附件3项目申请书.xls
附件4:附件附件4-项目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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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