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S287百土线南对河至千斤园(K30+312-K40+365)段路面功能性修复工程、S457高水线高桥至凉台河(K0+000-K20+757)段路面结构性修复工程设计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2月27日15时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S287百土线南对河至千斤园(K30+312-K40+365)段路面功能性修复工程、S457高水线高桥至凉台河(K0+000-K20+757)段路面结构性修复工程设计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355000.00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355000.00元
6.采购需求:S287百土线南对河至千斤园(K30+312-K40+365)段路面功能性修复工程、S457高水线高桥至凉台河(K0+000-K20+757)段路面结构性修复工程施工图设计等相关的后续服务。(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提交设计成果,包含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并服务至项目交(竣)工验收。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交“供应商资格声明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交“供应商资格声明承诺函”)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在“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彩色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提供最终磋商报价承诺书作为供应商最终报价承诺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各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及资料必须为原件彩色复印件(需清晰可见),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2月12日至2026年02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县古夫镇竹苑小区24栋一单元701室
3.方式:供应商应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现场领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开始时间:2026年02月27日14时30分(**时间)
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7日15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县古夫镇竹苑小区24栋一单元7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2月27日15时00分(**时间)
地点:**县古夫镇竹苑小区24栋一单元7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拒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标书代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古夫镇昭君路17号
联系方式:139****98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广场巷6号
联系方式:152****26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美
电 话:152****2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