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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2824190 | 建设单位法人:李聚聪 |
| 林斌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门市**区 |
| **市**区**南路21号 |
| **碑头110****电站主变增容改造工程(第二阶段)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门市**区 ****社区 |
| 经度:118.02049 纬度: 24.57297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2-27 |
| 厦集环审〔****2021〕14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757 |
| 1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282419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3********3926218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3********3926218 | 竣工时间:2025-07-28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1-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1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html/main/col63/2026-01/14/202********422****64431_1.html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碑头110kV变电站主变增容工程:本期**#1、#2主变,容量为2×50MVA(户内布置);110kV出线2回,10kV出线10回,电容器组2×(3.6+4.8)Mvar,站用变2×200kVA,低压侧接地装置2×400kVA,110kV户内GIS配电装置。 (2)配套线路工程:**双回电缆线路长度0.08km(折单0.16km)。 (3)拆除工程:拆除原有#1、#2主变(容量2×31.5MVA,户外布置)、电容器组(2×6Mvar)、站用变(2×50kVA)、低压侧接地装置(2×550kVA)、户外配电装置、2m3化粪池、15m3事故油池、主控综合楼 | 实际建设情况:(1)碑头110kV变电站主变增容工程:本期投运#2主变(一期已建成,#1主变在第一阶段已验收),户内布置,容量为1×50MVA;投运110kV出线1回,**电容器组1×(3.6+4.8)Mvar,站用变1×200kVA,低压侧接地装置1×400kVA,110kV配电装置为户内GIS。 (2)配套线路工程:本期投运1回电缆线路(110kV仁碑线),长度0.08km(一期已建成,110kV杏碑线在第一阶段已验收)。 (3)拆除工程[2]:拆除旧站区原有#1、#2主变(容量2×31.5MVA,户外布置)、电容器组(2×6Mvar)、站用变(2×50kVA)、低压侧接地装置(2×550kVA)、户外110kV配电装置、2m3化粪池、15m3事故油池、主控综合楼(保留10kV配电装置楼)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主变户内布置,电缆敷设 | 实际建设情况:主变户内布置,电缆敷设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避让措施 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区域的动植物造成碾压和破坏。 (2)减缓措施 ①****电站施工占地,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施工场地,将项目临时****电站围墙范围内。 ②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应采取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 (3)恢复与补偿措施 施工结束后施工场地应进行清理,对施工迹地采取硬化等迹地恢复措施。**2m3化粪池、25m3事故油池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单位在施工期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培训,规范施工行为,控制施工范围,有效加强了施工期监督管理效果;设计单位在设计中已按照环评文件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提出要求,并在施工过程中由施工单位予以落实。变电站内已建设2m3化粪池、15m3事故油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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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 | 无 | 在警传室北侧建设2m3化粪池 | 无 |
| 1 | #2主变采用低噪声主变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站内电气设备布局合理,本期12号主变户内布置于2号主变室内。本工程设备选型阶段已选用低噪声主变,根据本期1号主变检验报告所示,在空载和负载状态下,平均A计权声压级分别为59.0dB(A)和57.7dB(A),满足环评要求 | 碑头110kV变电站四周厂界噪声监测值昼间为54dB(A)~58dB(A)、夜间为50dB(A)~51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
| 1 | (1)变电站运维检修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清运至附近垃圾集中点处理。 ②变电站铅蓄电池退出运行后不得随意丢弃,应按照《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20)暂时存放,之后应交由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③在主变压器发生事故或检修时,可能有变压器油排入事故油池,事故油经收集后回收处理利用;不能回收的要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 (1)变电站门卫及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站内定点收集存放,由环卫部****填埋场处置。 (2)变电站内的铅酸蓄电池使用寿命一般为8~10年,变电站定期对蓄电池进行检查,产生的废铅蓄电池转移至****物资部(最近一次移交时间为2022年6月6日),并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单位行处理处置。 (3)已建设一座有效容积为25m3的事故油池,事故油池能容纳#1主变全部油量(15.35t,折合17.2m3)。若站内变压器发生油泄漏事故,将排入事故油池,变压器油优先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1 | (1)强化对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加强管理。 (2)定期对站内生态保护和防护措施及设施进行检查,跟踪生态 保护与恢复效果,以便及时采取后续措施。 | (1)建设单位加强了运维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 (2)项目投运后定期对站内生态保护和防护措施及设施进行检查,并根据生态保护与恢复效果,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
| 1 | 变电站内**1座25m3事故油池 | 碑头110kV变电站本期投运1台主变(#2)油重为15.35t(变压器油密度取0.895t/m3,体积约17.2m3),站内已建设1座具有油水分离功能的事故油池(有效容积25m3),满足《****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规定的要求;变压器下设置事故油坑,事故油坑与事故油池相连(排油管道图见图8-1);事故油池、事故油坑及排油管道建成后,施工单位进行了通球及满水试验,根据试验记录,满足相关要求,验收通过;一旦发生事故,事故时废变压器油、含油废水等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不会对外环境产生影响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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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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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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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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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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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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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