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医院现通过院内比选方式对下述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放射、彩超设备维修保养服务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内容
| 序号 |
名称 |
服务期限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 |
放射、彩超设备维修保养服务 |
1年 |
10万 |
10万 |
| 合计 |
10万元/年(壹拾万元整) |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报名文件提交的时间、方式加急标书代写
获取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6年2月13日17时00分(**时间)前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为PDF(邮件名称:公告年月日+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到****@163.com邮箱,经对资料确认合格后,将以邮件的形式发送比选文件:
1.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2.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加急标书代写
(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2月24日17:00(**时间)。投标人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响应文件密封,封口加盖单位公章送达或邮寄送达至****医院****办公室。加急标书代写
(二)开标时间:另行通知加急标书代写
(三)开标地点:另行通知加急标书代写
五、争议事项处理:
依据《****财政厅关于规范限额标准以下项目采购的通知》(内财购〔2022〕186号)中关于“限额标准以下项目采购,不适用《****政府采购法》第二条规定,各级财政部门不对争议事项进行受理或处理”的有关内容,对限额标准60万元以下项目采购争议事项,处理办法如下:
(一)争议提出时限: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争议。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的后续多次争议将不予接受。
1.提出争议应当提交争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争议函须加盖公章,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争议人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采购公告日期,争议项目的名称;(3)具体、明确的争议事项和与争议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争议的日期;(7)争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8)争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争议受理时限: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争议后2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争议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三)举报时限:争议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2 ****医院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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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