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镇梅林村辅道至梅林村委会支路改造工程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2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招标单位:****

代理单位:****

地区:**市(**省)

开标地点:其他场地标书代写

行业:其他

预算:386790.0元

项目状态:已开标标书代写

**镇****村委会支路改造工程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1、 原招标文件“格式1十四、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扫描件”横线处仍需填写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要求金额“伍仟元(¥5000元整)更正为“横线处仍需填写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要求金额“壹仟元(¥1000元整)”

2、 原招标文件“格式1一、投标函”中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元)的投标总报价,总工期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更正为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按招标文件确定的发包价作为投标总报价,工期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

3、 原招标文件“格式1:投标函”中第6点。我方已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有关资料(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进行了审查,保证其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若存在虚假,同意招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弄虚作假进行处理。同时,声明不存在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4.3款(第13项除外)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修改为我方已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有关资料(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进行了审查,保证其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若存在虚假,同意招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弄虚作假进行处理。同时,声明不存在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4.3款(第10项除外)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4、 根据《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领域针对“出借资质供他人投标”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的指导意见》闽建筑〔2025〕4号文规定,《**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2年版)》通用本第8章第1节资格文件中的《投标人诚信承诺函》第六点调整为:“六、我单位如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评标工作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及出借他人资质的,本人自愿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相应刑事、行**纪律处罚以及失信惩戒。我单位知晓现行法律法规对上述违法行为的处罚条款,其中对于出借资质供他人投标违法行为,行政监督部门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

2026年2月10日

更多信息咨询请点击:https://qtgcztb.****.com//views/ebid/combine/v1/entp-view.html?type=tp tpId=6984af9fc653f****827adbb flag=false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2-12
信息变更
永宁镇梅林村辅道至梅林村委会支路改造工程补充通知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