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心**排水管网及防涝设施整治改造工程-2标段(**街道居住区)-**苑**** | |||||||
| 公示期为:2026年02月12日至2026年02月24日 | |||||||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单位:元)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编号及专业 | 质量目标 | 工期(或交货期)日历天 | 得分 |
| / | **** | ****829 | 朱娜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浙233********05445)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 合格 要求 | 240 | / |
| / | ****公司 | ****700 | 秦吉星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鲁237********23020)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 合格 要求 | 240 | / |
| / | ****公司 | ****313 | 吴安华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赣162********00155)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 合格 要求 | 240 | / |
| / | ****公司 | ****431 | 夏建根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浙233********01657)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 合格 要求 | 240 | / |
| / | ****公司 | ****190 | 黄春英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浙233********11122)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 合格 要求 | 240 | / |
| 主要人员信用评价及评分: | |||||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 | 主要人员 | 姓名 | 信用评价 | 得分 |
| 中标候选人业绩: | |||||||
| 1、资格条件业绩: | |||||||
| 序号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材料证明 |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 评标结果 |
| 2、评分业绩: | |||||||
| 序号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材料证明 |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 评标结果 |
|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 |||||||
| 序号 | 被否决投标单位 | 被否决原因 | 否决投标的依据 | 组织询问核实情况 | |||
| 1 | ****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退休返聘合同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投标的情形资格审查内容:①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件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资格审查资料”内容为准); | 逾期未回复,视为默认询标内容 | |||
| 2 | ******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规定提供项目班子成员社保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投标的情形资格审查内容:①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件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资格审查资料”内容为准); | 逾期未回复,视为默认询标内容 | |||
| 3 | ****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规定提供项目班子成员社保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投标的情形资格审查内容:①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件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资格审查资料”内容为准); | 已确认 | |||
| 4 | ******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投标的情形资格审查内容:②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 | 已确认 | |||
|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 |||||||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
| 联系人 | 朱工 | 联系人 | 邱工 | ||||
| 地 址 | 长****街道 | 地 址 | 长**金荣大厦19楼1916室 | ||||
| 电 话 | 0572-****306 | 电 话 | 0572-****878 | ||||
| 备注 |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不公示评标得分,公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名不分先后,评标委员会根据中标候选人企业名称,按名称中第一个字的笔划数量从少到多排序,第一个字笔划数量相同的,按第二个字的笔划数量进行排序,依此类推。 | ||||||
| 投诉请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11号令)要求提供真实资料,否则视为无效投诉。 | |||||||
| 监督单位:****建设局 监督电话:0572-****606、0572-****7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