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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防洪法、行政许可法及蓄滞洪区内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管理有关规定,2026年2月1—10日我部对国家蓄滞洪区内1个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2026年2月11日—3月10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国家蓄滞洪区内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水利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一中****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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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10-****6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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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文件名称 | 洪评报告 |
| 1 | **晨昇**唐官屯风力发电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