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开发建设的“林语墅”项目位于**县南屿镇。该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于2017年12月23日经**市****规划局审查通过。主要规划技术指标为:实际用地面积453336平方米,容积率1.25,建筑密度26.0%,绿地率30.0%;总建筑面积826804.3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82863.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43941.1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56667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260134.34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17867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4312辆,非机动车停车位4350辆。
为优化项目设计方案并规划建设3-32#楼,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申请对该项目总平面规划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为(详见附图):
1、取消3-32#楼地下室、屋面篮球场、右侧羽毛球场,优化平面布局;
2、3-32#楼建筑单体轮廓、高度调整;
调整后总平面方案主要规划技术指标为:实际用地面积453336平方米,容积率1.25,建筑密度24.59%,绿地率30.0%;总建筑面积819878.6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82712.5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37166.11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566669.99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253208.69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11459.90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4312辆,非机动车停车位4350辆。
以上调整内容符合地块规划条件及有关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
依据《**省实施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的图纸进行公示,以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3月3日。公示地点:**日报、林语墅项目现场、**县政务信息网(minhou.****.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审批科反映(联系电话:0591-****0065,地址:****一楼,邮编:350100)。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法规科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1316,地址:****中心C楼4****法规科,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图:
1、调整前总平面图
2、调整后总平面图
3、林语墅3-32#楼建筑设计方案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