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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温土公告字[2026]整第12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温自然资规条331****026001号规划条件、温自然资建331****026001号建设要求,****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市CB030407地块(不动产单元编号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情况及各类指标要求
| 序号 |
地块 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 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出让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 地上建筑总面积(㎡)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m) |
容积率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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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市CB030407地块 |
**街道石粘村 |
9166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2)、商业用地(0901)(其中商业用地不包含零售加油、加气、充换电站功能) |
/ |
≤50 |
≤54 |
>1.0且≤2.1 |
≥25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70年,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
3076万元(其中住宅部分出让起始价2525万元,商业部分出让起始价551万元) |
620 |
| 备注 |
1、人防建设要求须符合《**市人民防空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实施细则》(温政办发[2022]10号)文件; 2、其他有关建设要求详见温自然资规条331****026001号规划条件、温自然资建331****026001号建设要求、《**市CB030407地块国有土地开发回购协议书》及出让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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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对象和行业设置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其他组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竞买的竞买各方均应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
三、出让方式
该地块按现状条件公开拍卖方式出让,不设置保留价。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1、该项****人民政府****办事处****公司和**市**街道石粘村集体经济组织以5500元/平方米的价格定向限价地块内全部可售商业建筑面积(不包含物业管理经营等配套用房)。****政府****办事处****公司回购农贸市场不少于2000平方米且不大于2020平方米。**市**街道石粘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回购其余可****农贸市场临**路位置)。2、为商业配套的公共设施配套用房等****人民政府****办事处****公司和**市**街道石粘村集体经济组织。地上为商业配建的停车位按商业回购面积份额比例****人民政府****办事处****公司和**市**街道石粘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同时按相应配建指标定向限价回购商业部分地下按照**省建设工程标准《****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指标标准》(DBJ33/T1021-2023)配建的机动车标准停车位(不含公共泊车位、微型车位、人防车位),回购价60000元/个;地下商业停车位和住宅停车位须进行有效分隔,且设置门禁系统,保障住户的安全和利益。受让人须在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30日内支付全部出让金并按规定缴纳契税和印花税。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按规定另行收取。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com)进行。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网上交易实行实名认证制度,竞买人应到持有信息产业部核准资质并与网上交易关联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具体办理流程详见交易平台提供的操作手册、操作指南。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均须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已持有数字证书的竞买申请人,无需重新办理;如数字证书过期的,需办理延期手续。
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网址:https://www.****.com/portalBrowse/certificate-guide
五、出让时间安排
1、拍卖时间:2026年3月10日9时;
2、报名时间:参加竞买的竞买申请人可在2026年2月25日9时至2026年3月9日16时。
3、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时间: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9日16时。标书代写
竞买****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时间以**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服务器时间为准。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出让文件。有关拍卖出让文件资料,竞买人可以登录**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com),浏览或下载网上拍卖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竞买。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cn/col/col****170/index.html)上公布。
2、咨询电话:
(1)****:0576-****2160(土地业务)、 0576-****7905(规划业务)
(2****办事处: 0576-****7831
(3****财政局:0576-****663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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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