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格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锂离子电池用高性能硅基负极材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审批
浙江-衢州-柯城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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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00吨锂离子电池用高性能硅基负极材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6-02-12

****年产1000吨锂离子电池用高性能硅基负极材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成立于2023年,位于**市**片区**一路39号。企业投资5000万元,租赁智造**的现有厂房,购置气流粉碎机、粒度测试仪等生产设备与检测仪器30余套,建设锂离子电池用高性能硅基负极材料产线及其他附属生产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1000吨高性能硅基负极材料的生产能力。

2. 环保审批情况及建设过程

本项目于2023年12月13日通过**市工业项目的决策咨询,并于2024 年1月8日经**市智造****管理委员会备案通过;2024年9月企业委托****编写了《****年产1000吨锂离子电池用高性能硅基负极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登记表》;2024年10月12日,****生态环境局****分局登记备案,备案文号:衢环智造建备[2024]30号。

2025年11月6日,企业申请办理了排污许可登记,排污许可登记编号为:****,有效期至2030年11月5日。

该建设项目于2024年10月开工建设,2025年4月建成试生产。并按要求进行了开工前公示。

本项目实际劳动定员12人,实行2班工作制,每班工作 12 小时,年生产天数为300天。企业设有食堂仅作为员工热饭使用,无宿舍。

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3. 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7万元,占总投资的1.94%。

4. 验收范围

****公司年产1000吨锂离子电池用高性能硅基负极材料项目,实际产能达到环评设计产能,为项目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核实检查,本次项目验收内容中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化:

1.环评中破碎工序利用破碎机将氧化亚硅原材料块状物料破碎,在厂房内生产。实际生产中,企业取消破碎工序,改为直接购买破碎达到初步要求的氧化亚硅进行生产,无破碎废气产生。

2.环评中第5工序除磁后为混合工序。实际生产中,因混合工序外协,不在本项目厂区内进行,所以需在第5工序除磁后新增筛分工序和人工包装。

3.环评中沥青粉来料检验工序、混合工序均在本项目厂区内进行。实际生产中,沥青粉来料检验工序、混合工序外协,不在本项目厂区内进行。

4.环评中筛分机出料口会产生筛分粉尘。实际生产中,除人工包装外(人工在设备出料口开放式出口将合格物料装入成品袋中),筛分机出料口由密闭管道连至包装机(通过包装机将合格物料装入成品袋中,此过程密封进行),故主要产生人工包装粉尘。

5.环评中粉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均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实际生产中,低压气流粉碎机产生的粉碎粉尘经各自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高压气流粉碎机产生的粉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2)排放。

6.环评中分级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均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实际生产中,分级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2)排放。

7.实际生产中,企业未设立研发线,将原研发车间改为仓库使用。

8.实际生产中企业食堂仅供员工热饭使用,无食堂油烟废气产生。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本项目的废水主要为地面清洗用水、实验室废水和员工生活用水。

地面冲洗水、实验室废水全****处理站(采用酸碱中和+絮凝沉淀)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园区污水管网,最****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粉碎、分级、包装工序****实验室废气。

低压气流粉碎机产生的粉尘经各自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尾气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高压气流粉碎机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尾气通过排气筒(DA002)排放。

分级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排气筒(DA002)排放。

两台筛分除磁机出料口后分别对应人工包装和机械包装,机械包装过程中全密闭,基本不产生包装粉尘。人工包装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排气筒(DA002)排放。

实验室废气经专用管道收集后引至所在楼屋顶高空排放。

3.噪声

项目主要来自各类机械设备所产生的机械噪声。

公司主要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厂区绿化及其他有助于消声减振的措施,有效降低了噪声影响。

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噪声敏感点。

4.固废

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除磁异物、不合格产品(粉碎、分级、筛分)、废包装材料、废布袋、收集尘灰、废污泥、废机油、废实****实验室废液等以及生活垃圾。

其中除磁异物、废包装材料、废布袋、收集尘灰、废污泥收集后委托光大(**)**循****公司处置;不合格产品(粉碎、分级、筛分)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实****实验室废液收集后暂存在企业危废仓库,定期委托**金****公司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企业在厂区西北侧建有一个约12平方的危废暂存库,用于存储上述危险废物,已按要求做好防雨、防漏等措施,粘贴有危废标签,仓库外张贴危废仓库标识,并由专人管理;另外建立固体废物台账管理、申报制度,对每次危险固废进出厂区时间、数量设专人进行记录以及存档,实施转移联单制度,并向生态环境部门申报。

同时建有20平方的一般固废贮存场所,落实三防措施。

5.辐射

本项目不涉及辐射源项。

6. 其他情况

(1)企业制定了环保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并配备了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满足应急处置需要。

(2)本次验收内容不涉及“以新带老”改造工程、淘汰落后生产装置,生态恢复工程、绿化工程、边坡防护工程等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3)本项目无在线监测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结果:

1. 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水总排口的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指标均符合《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间接排放限值标准要求;氨氮和总磷指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动植物油指标符合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

2. 废气

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包装粉尘、高压气流粉碎粉尘、分级粉尘布袋除尘处理设施排放口和低压气流粉碎粉尘布袋除尘处理设施排放口的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中二级标准要求。

实验室废气排放口的氯化氢、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中二级标准要求。

无组织废气:

厂界四周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氮氧化物、氯化氢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项目敏感点(横路后村3号)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氮氧化物和氯化氢浓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表 D.1 中的相关标准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中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4.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化学需氧量、氨氮和颗粒物排放总量能满足环评及备案批复中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结论,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经预处理后纳管排放,废气经相应处理装置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均符合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及敏感点环境空气质量和噪声达标,固废做到**化和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环评预测范围之内。

六、验收结论

****年产1000吨锂离子电池用高性能硅基负极材料项目环保手续完整,技术资料齐全;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与环评基本一致;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和备案批复中要求的环保设施与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及机构;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重大生态破坏;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没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项。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 建设单位加强现场管理以及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不断完善废水和废气环保处理设施建设,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加强危废仓库规范化建设,确保各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竣工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进一步完善验收监测报告及附图、附件等相关内容。

公示时间:2026年2月12日-2026年3月25日

联系人:林若宇

联系电话:183****276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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