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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法律文件有关规定,现将竣工验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20日-2026年2月24日(20个工作日)。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联系电话:137****7838
通讯地址:**省**市**市高柳镇朱良村
****,邮编:262500
| 编号 | 项目名称 | 企业名称 | 建设地点 |
| 1 | ****吹膜固废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 | **** | **省**市**市高柳镇朱良村 |
附件:****吹膜固废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注:上述验收监测(调查)报告书、表全本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